boyssea wrote:60應該是實驗室內測出來的吧,實際上後座要坐人,路上有上下坡,看見黃燈會猛摧油門,我是不相信有60這種油耗 當然載重, 上下坡, 油門都有影響, 汽車也不例外但汽車廣告油耗還是打得很高興工研院油耗數據(民眾整理)用60只是取整數大概
台南三等公民 wrote:只騎上下班的路線每天(恕刪) 上下班途中車禍受傷算職災,也就是說上下班視同工作的一部分(上下班沒算錢? 你工作每一個細項都單獨算錢的嗎? 例如秘書幫老闆倒杯咖啡算不算在工作? 那倒一杯咖啡多少錢? 一天幫老闆倒個一百杯咖啡錢會不會變多?),所以,他哪天心情好想把騎車上下班解釋成是商用也不是不行。
我比較好奇,業務員其去拜訪客戶算不算商業行為?或是騎著車到處去修東西(例如水電業)這算不算?甚至我覺得更扯的是,外送為何算商業行為?如果是汽車的話,自己公司的貨車、汽車,沒有拿來出租,而且不是運輸業的話,是可以拿自用車牌,為何gogoro就算商業行為呢?這已經有點硬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