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soul0312 wrote:哇靠我平常生活就是騎這麼多阿我平均一天騎50km而且我還不是外勤業務1600KM過度嚴苛了...(恕刪) 連續2個月均超過1,600公里時~~~意思是大量用戶,麻煩請買兩台,隔月騎,就可以持續享受顧顧路的優惠喔
台灣屯油屯電來賣應該都違法,所以他們才鑽漏洞用租電池使用來規避賣電的事實,就是看你覺得合不合理,如果吃到飽太貴,就該精算一下每度電公里價格,至於電池,只要你賣太貴,就會有人想破解賺錢的,說不定只要轉接晶片就好了。
Willien Chen wrote:個人是比較好奇,如果...(恕刪) 當然不包刮電池啊~~電池是你租的,賠了一輛車給你,你還要自掏腰包賠它50000,不是嗎?這....,如果運氣差點,一年被偷個2次~~呼呼~~我還是騎我的三陽好了
smartfamily wrote:當然不包刮電池啊~...(恕刪) 光是找些人專偷電池可能都比賣車好賺,反正偷回去改個包裝,消費者也不會知道那顆是你被偷的....消費者只要兩年被撬坐墊三次,就等於丟一台黃牌另外....警方對於撬坐墊偷東西的偵辦....一般都.....沒這麼積極....也無從查起......因為資訊只有公司有唉.....應該沒這麼衰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