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doggy wrote:那兩個電池成本絕對不(恕刪) 這個當然是要算獲利的錢就像有人盜版價值幾千萬的數位軟體絕對不會算成本不然幾千萬也變成幾十萬或幾萬至於買斷我真的覺得不一定划算這兩天跟我家人買電動車要不是我媽牽不太動VIVA也不會去看電自一顆電池要16000如果算3年 一個月要444元耶難道第二年第三年電池還能一樣好用更別說GOGORO兩顆要五萬光是車價一開始多五萬就不會有人買了簡單一算五萬用五年一個月833要自己充電 還不能換電兩三年後電池不夠力等等這也是為什麼自充車一直做不太起來的原因
我不是狗肉車主但是電信業者不是也這樣,為什麼就沒看你出來展現正義?月租內包含免費的網路、通話流量,超過要計費啊~~ 這個月都沒超過流量,為什麼不能留到下個月?請替小的指點迷津,一樣的模式為什麼有差別待遇?為反而反?貼心提醒,合約就已註記了:每月基本里程限於當月內使用完畢,當月結束前未使用完畢之基本里程視同過期,不得挪於次月使用。簽訂智慧電池服務合約前,應詳細閱讀並充分了解且同意本資費方案之內容等規定,並確認已審閱達 3 天以上。
peggydoggy wrote:那兩個電池成本絕對不(恕刪) 還有一個月換電一次,是怕電池放到壞掉如果我騎到沒電,放幾個月導致完全沒電電池很可能就會受損就算299 一年也才3600沒強制規定每個月一定要換到時弄壞電池誰要承擔這筆損失
出乎意料 wrote:我不是狗肉車主但是電(恕刪) GOGORO這次的事件是針對外送業者電信服務不是也針對4G當固網在使用的用戶進行降速?不是都標榜不降速吃到飽為何合約當初沒有規定的資方發現沒有賺頭馬上片面更改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