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勵 wrote:+1(恕刪) 再怎麼不能接受狗肉的換電模式也無法說他們違法要說也得拿出點證據來這點不能認同樓主看樣子這才是真正的狗黑不過狗粉是分不出來的只要有講狗肉壞話的一律都是嘴砲對象像是樓下的那位
orea2007 wrote:沒有規定不同世代的產品要相容。但好像有規定備料保修的最低年限。 當初買2.0的車,那時廣告宣傳何時要增加多少換電站,但居然只過1-2年就換成3.0,電池還不相容2.0,那新蓋的換電站想當然耳就會用3.0的電池,甚至原本2.0的換電站可能會改成3.0,如果2.0到處都換不到電池,進而讓2.0使用者的權利受損,這樣沒有廣告不實嗎?
汪汪說 wrote:當初買2.0的車,那時廣告宣傳何時要增加多少換電站,但居然只過1-2年就換成3.0,電池還不相容2.0,那新蓋的換電站想當然耳就會用3.0的電池,甚至原本2.0的換電站可能會改成3.0,如果2.0到處都換不到電池,進而讓2.0使用者的權利受損,這樣沒有廣告不實嗎? 就看有沒有足夠的2.0使用去申訴。逼迫光陽續建2.0電池站,或是幫2.0的使用者更新供電系統。但看看2.0的銷量.............
GOGORO的換電模式沒有違法啦!除非你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被騙簽約。否則大家都嘛知道gogoro換電系統是封閉的專屬產品,不允許其他廠牌的電池或者自行改裝電池。既然知道了才簽約買下去的,就沒有違法的問題,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人買了覺得不習慣就賣掉,改買自充車就好了。別想一面用自己的改裝電池,一面又想使用換電站,這是貪小便宜作法,行不通的。
區5678 wrote:既然知道了才簽約買下去的,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不一定,要看合約內容。依照消保法規定,如果契約內容有明顯不利於消費者的條文,記得是可以主張契約無效。但一間公司經營了5年以上,有數十萬人簽了這個契約。如果有這樣的條文,早就被揪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