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7200 wrote:
違反交通法規,導致車禍電池壞掉~~自己不應該賠嗎????
這也太吃人夠夠了.....奇怪的邏輯...(恕刪)
現今哪台機車不會違規過,光這兩條車主就賠定了
契約千百條,要用自己喬,你能喬的贏睿能再說
bigandy.gm wrote:
從來就沒有限制里程啊,你一定是有所誤解
打比方說選擇799方案,你可以騎乘600公里不用另外收費,但不是說你只能騎600公里
超過600公里後則以1km/1.5元的費率來做計算而已,並不是騎到600公里後車就不能再騎了
0909小金魚 wrote:
您一定要刻意拗成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