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313 wrote:
大部份的人不是認為不...(恕刪)
你體會不出來,我在反諷嗎?這篇不是有一堆人,認為不用賠,你沒有看到嗎?
如果你是門市僱員,看到顧客不小心摔壞機車,開始當然是壞那理就修那理的報價,才會加總起來讓人感受到貴,如果是蘋果的展示手機,不小心給摔壞了,連用都不能用,報個價要五萬,是否是在坑人?
還是因為有那個價值所以接受,狗肉的電動機車,認為就像外勞騎的一樣,不值得這樣的價格?如果是弄倒是你自己的新車,對方認為你在坑人,不值得這個價值,討價還價,不打折鬧到變無賴,你會打折折舊讓對方賠嗎?還是會要求不計金錢代價,無論是多少錢,給我修復到原來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