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wei0118 wrote:
依照公平交易法跟消保法規定,買賣合約必須對雙方公平,不公平的契約事實上是違法的,無論有無定型化契約....
沒辦法,無法舉證合約不公平。
這是一份付頭期款和餘款的合約,沒有訂金,也沒有定金。
能google到的訂金或定金,最多就廣告問題而已。
因為不是定型化契約,所以也無法適用消保法第12條。
就算等個90天沒收到車,再去提告,等官司結案車也生產好了。
更何況合約有延遲60天,雙方都可以要求解約。
延遲履約如果要罰則,請問提早履約是不是要獎勵。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提早履約沒獎勵對賣方也是不公平。
這只是份賣方強勢的~ 雙方合意買賣的合約而已。
訂車的人解約只是損失利息和一些2266手續費,很合理。
合約90天交車這點,真正影響大的是商譽或倒閉拿不到車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