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誠工作室 wrote:
今天樓主只是一個發想,看看是否可以拿回自已 「應得」的電力, 雖然樓主沒有回來回文!
沒有什麼消費者應得的電力
睿能賣的不是電,事實上基於電業法他們也不能賣電
睿能賣的是電池共享服務
如果他們依照用電量計費,還方法可以讓你用盡電力
就很容易被抓到賣電的小辮子
況且讓你把電力榨乾對電池也是一種傷害
電池最好的保護方法就是不要充滿不要耗盡
電池是睿能的資產不是你的
所以他們會盡力維持電池的健康度
這樣也比較能確保在契約內合理使用的客戶權益
禮誠工作室 wrote:
但是這一個想法,本來就是 合情、合理、合法)
如果你用破解的方式讓電池可以在車外使用
基本上就違反了合約
違反合約就是違反民法
而且電池是睿能的資產
這樣還涉嫌毀損
所以沒有什麼合情合理合法的問題
當然你可以主張契約明顯對消費者不利向主管機關提出異議
但你不能單方面違反合約記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