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ji7777 wrote:
認同,照理說,車子...(恕刪)
據我所知現在買gogoro應該沒有什麼頭兩年的合約了吧?遠傳方案綁的也是手機方案不是gogoro
有類似合約的只有第一批預GO方案跟第二批早鳥方案,分別是贈送了兩年跟一年半的899方案
這在官網都有提供相對應的換電馳服務合約,加現行合約(2015/10月之後)一共是三種,請參考
如果我的資訊有誤還請不吝指正,謝謝
Kenji7777 wrote:
認同,照理說,車子...(恕刪)
八. 換電馳服務暫停或中斷
Gogoro或Gogoro®電池服務商得基於下列原因而暫停提供換電馳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使用者不得因此請求Gogoro負擔任何責任,且本合約免費期間與服務期間亦不因此順延:
(1) 對換電馳服務之系統進行維護、搬遷、升級或保養。
(2) 因天災、停電、設備故障、異常運作或第三人之行為等不可歸責於Gogoro或Gogoro®電池服務商之事由。
使用者得隨時暫停使用換電馳服務,惟本合約服務期間不因此順延。換電馳服務暫停期間係由使用者將Gogoro®電池返還至Gogoro或Gogoro®電池服務商所指定地點之日(下稱「暫停基準日」)開始起算,使用者自暫停基準日起至換電馳服務暫停期間結束之日止,得免支付服務費用。...(恕刪)
註二:預 GO 方案的客人雖享有一年兩次、兩年四次的免費道路救援,但若顧路地點是在公告服務區域外,則需負擔該地至雙北市內此段距離之拖吊費用。..(恕刪)
道路救援方案
本道路救援服務方案(下稱「本方案」)適用於依「預GO專案」向睿能創意營銷股份有限公司(下稱「Gogoro」)購買之Smartscooter®智慧雙輪(恕刪)
如有下列任一情形,使用者不得使用本服務,且須全額負擔道路救援服務之實際發生費用:
A: 使用者酒精濃度超標,或服用毒品、麻醉藥品等相類似物,構成交通法規之不能安全駕駛,卻仍騎駕買賣標的。
B: 使用者之故意行為。
C: 使用者之故意犯罪行為或使用者將買賣標的作為犯罪行為之工具。
D: 使用者將買賣標的作為競速或駕訓用途。(恕刪)
七七三 wrote:
你買一台車租你兩顆電池給你
但是你停止月租費這段期間內這兩顆就是永遠閒置使用
(因為每個人都配好兩顆電池)
那這準定虧錢的..
那他當然會加上限制條件來阻止這種事情發生
而你閒置這段時間要收維護費這很正常啊
電池長期閒置沒使用還是有人要保養他
沒有人去保養他就是會壞掉..
GGR覺得租給你會虧錢所以他提前告知你只有三個月免租後面就得面臨被收保養費
七七三 wrote:
你賣十輛車有一個車主辦理暫停使用
就變成20顆電池有2顆沒被循環使用到..
為什麼不??等你開這個服務啊
Kenji7777 wrote:
呃.....那是你說的呀,因為有些不太合理之處,我才會好奇你的資訊來自何方。所以,現在電池到底是有閒置還是沒有閒置呀?)
Kenji7777 wrote:
意思就是說,你買斷了一台Gogoro,你不能放著當擺飾不騎,就算電池繳回,都不去用他的換電站服務,還是要繳"基本費用",而你認為這是正確的,合理的,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嗎?)
Kenji7777 wrote:
當你沒有使用換電服務時,他的電池維護或更新費用,與你何干?這是我的重點。(恕刪)
Kenji7777 wrote:
拿基地台來比喻也是怪怪的,我的手機門號如果打算長期不用了,跟電信業者申請停用就好,會不會被限制最短必須停一個月,最多只能停三個月?理由是我就算沒有使用他們的門號,還是得負擔他們基地台的維護費用?你聽過這麼扯的事情嗎?
Kenji7777 wrote:
電池成本多少錢,與沒有在使用的人有何關係?請更進一步的告訴大家這兩者之間的關聯。
我從來沒有上網問過任何人,該不該買什麼車,適不適合買什麼車,你連對話的對象都搞不清楚了?)
2016-08-29 23:23 by Numenor wrote:
想請教各位......
小弟近日換車有在考慮GOGORO
但近期工作上有些傳言
不知何時會不會又外派去國外出差個半年一年的......
考量到汽油車放太久油會變質堵住油管之類的
(家裡上一台化油器的車就是因此卡住漏油漏不停)
相較純電馬達不用去煩惱這問題吧
跑去GOGORO的門市問電池月費是否能暫停使用
店員的答覆是說"一年只能暫停三個月"
這答案讓我又猶豫了
但僅三個月還是不太夠啊
上次出國前老闆本來說半年的.....
結果一待就待了兩年半,到今年年初才結束任務.....
暫停期間有沒有更長的啊
還是能不能用其他解約等手段停用,車子找親戚的車庫去封存
回國後再復駛啊
bigandy.gm wrote:
感謝資訊提供,我還真...(恕刪)
換電馳服務合約(2015年10月1日起)二. 換電馳服務期間 wrote:
如使用者未於服務期間屆滿或本合約提前終止後7日內,將Gogoro®電池返還至Gogoro或其所委託提供換電馳服務之第三人(下稱「Gogoro®電池服務商」)所指定地點,視為使用者同意依當時Gogoro所提供之含有提供定期免費保養維護之換電馳服務方案(下稱「含保養資費方案」)中基本費用最低者,繼續使用換電馳服務。
換電馳服務合約(2015年10月1日起)八. 換電馳服務暫停或中斷 wrote:
使用者得隨時暫停使用換電馳服務,惟本合約服務期間不因此順延。換電馳服務暫停期間係由使用者將Gogoro®電池返還至Gogoro或Gogoro®電池服務商所指定地點之日(下稱「暫停基準日」)開始起算,使用者自暫停基準日起至換電馳服務暫停期間結束之日止,得免支付服務費用。
換電馳服務合約(2015年10月1日起)十一. 方案之變更wrote:
使用者同意以電子簽章或其他電子工具或方式為簽名或蓋章,以前述方式簽名或蓋章之文件應視為經簽名或蓋章之正本,效力與於紙本上簽名或蓋章相同。本合約與附件、及其修訂、補充、變更或終止亦均得以電子文件方式為之,其效力與以紙本方式為之者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