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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Gogoro郵務車曝光!中華郵政:租2輛測試中

不懂政府標案,不可憐,因為大部分人不會碰到。一標流掉,g一定還有機會,二標再標,g或許還有機會,第二標流掉,權責單位可以與廠商議價,那g就可能出局了?
規格可以挷,但是如果有殺出程咬金,會被攔胡,其他擋人財路我就不說了。
wmcrux wrote:
e-moving P...(恕刪)

可以綁標,後面有人靠更穩當

WarmTea wrote:
可以綁標,後面有人...(恕刪)


目前很難挷
小心抓進去

別傻了
WarmTea wrote:

可以綁標,後面有人...(恕刪)

可以挷,但是現在標案公開,基本上挷不死?
298305漳泉 wrote:
可以挷,但是現在標案...(恕刪)

綁太死就有人打電話去抗議啦
如果中華那批千餘輛電動機車可靠又耐操, 郵局幹啥找睿能研究安裝另一款郵務電動機車進行先導測試? 吃飽沒事幹?

有好的穩定供應商一般不太會再去令起爐灶, 如同以前的野狼郵務機車長期帶來印象

而真這樣行, 業界就不會傳中華跑去參股士電, 合理想當然爾要突破目前困境

去年招標需求===
履約期限及驗收: 一、得標廠商應先提供10輛樣車及充(換)電設備送至本公司指定之測試地點(測試地點由郵務處提供),並辦妥牌照及契約規定之保險項目,供本公司依下列條件測試,確認合格後再量產: (一)測試標準載重量:騎乘含載重共160kg。 (二)測試速度:標準載重量時,車速需達40km/hr以上(平面道路)。 (三) 每次測試及改正期限: 1.本公司自得標廠商提供樣車及充(換)電設備送本公司指定之測試地點次日起5日內完成測試;若測試不合格應自本公司通知到達次日起5日內再提供樣車及充(換)電設備送測試。 2.測試不合格通知後再送測試逾期,每日計罰新臺幣1萬元違約金。 3.經2次改正後皆未能符合全部測試條件者,則應予解除契約,本公司不另支付任何費用。 (四)測試合格樣車得納為交車之標的物。 二、樣車測試合格後分2批交貨(各批交貨均應依車輛分配表之數量交付,車輛應製造完妥且相關充電或電池交換設備應建置完成): 第1批交貨期限:決標之次日起50日內。 第2批交貨期限:決標之次日起80日內。 各批均辦理二階段驗收: (一)第1階段驗收:得標廠商將製造完妥之車輛存放於自行備妥之倉庫(須位於臺灣地區),以正式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第1階段車輛驗收,並於驗收合格次日起5日內將車輛配送至本公司使用單位完成交車,配送地點及數量詳車輛分配表。 (二)第2階段驗收:由本公司使用單位使用1日後填具「電動機車車輛及充(換)電設備安裝驗收單」送交本公司後,再由本公司辦理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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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去年的驗收測試要是真這樣台面文字施行, 坦言講似不盡周延, 或許還有很多情境沒考量細化與混合搭配, 僅個別單項條件中華車一定能勝任, 但要是有更多待測條件加入其中, 車輛的整體效能應該就能突顯

有時這些標案所想的需求滿足搞不好是招標單位坐在辦公室裏的行政長官"想出來"的而非第一線基層的真實需求與狀況反饋, 於是落差就此發生, 長官覺得完成政策配合交待, 但第一線卻是有苦說不出直到快火燒屁股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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