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rage164 wrote:我gogoro兩年...(恕刪) 我是老屁孩(中年大叔了)加上還有兩個小孩的爸了沒辦法像年輕人一樣.說衝就衝以前年輕人住南部衝墾丁已經是很屌了現在年輕人動不動就是衝環島基本上下班載小孩而已.所以機車里程數都不會太高
meridian wrote:為什麼是車廠? 你到底在想什麼啊?能認定的當然只有法院啊, 你的合約效力是由簽合約的人說的算?? 你告訴我你生活中有這種事喔? 那只能說你自己提的證據不足罷了...(恕刪) 所以有申請過非商業使用的車主都有跑法院經過法院認證囉等有申請過的G友解說一下
RICK wrote:電動車能源龍頭大廠...(恕刪) 一代二代反正蘋果手機剛出來也是讓台灣民眾三分鐘熱度出到現在8代了沒什麼東西可以賣, 我看這機車也要弄個指紋辨識了嗎? lol 真好笑以為可以成為另一顆蘋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