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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RO的電池合約之討論,好厲害的合約


grason00 wrote:
電池沒壞沒被偷...2年後還是它的
電池壞了或被偷...賠了錢電池還是它的
還能隨時終止合約...因為你把電池弄壞了...(恕刪)


偵測到電池快壞了怎麼辦? 趕快丟給消費者去交換,還可以回收五萬塊。
包贏的~~~
這個合約雖然像不平等條約
但是買的人搞不好沒注意看,也沒上網
照樣簽下去,還騎得很開心
不愛iPhone,只愛吉他,除非iPhone能變成吉他. 單槓19下
五之1.使用者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妥善保管Gogoro®電池,包括但不限於依附錄一之Gogoro®電池保管規則為之。如有遺失、被竊盜、全部或部分功能失效、毀損、滅失,或減少Gogoro®電池之價值或其通常效用等其他正常使用所生自然耗損以外之情形(下稱「毀損或滅失」)或被扣押,使用者應立即通知Gogoro,並負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為附錄二之Gogoro®電池賠償標準。


被偷被破壞我還要賠錢的意思嗎?


五之6
免費期間屆滿或本方案提前終止時起,如使用者不願繼續使用Gogoro®電池服務,使用者至遲應於7日內將Gogoro®電池返還至Gogoro®或Gogoro®電池服務商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拒絕、妨礙或遲延。如有延遲,Gogoro及Gogoro®電池服務商得隨時逕行自使用者處取回Gogoro®電池。


如果不繼續使用
要把電池還回去
那這台就等於大型垃圾了嗎?

tuyuipo wrote:
這個合約沒什麼不好...(恕刪)


看來
從幾十年來二陽一葉的經驗還沒教會你

「台灣機車廠絕對不會釋出善意,優惠民眾的」

這個道理啊...

都賺飽飽了怎麼可能讓自己口袋縮水

嘴巴上都講為了股東實際上也是為了老闆自己只是他沒講

光看政府強制要裝ABS大家都拼命喊要加價就知道沒有"優惠民眾"這種東西了

早點認清事實吧
GOGORO 整天在洗機車版, 看了就反胃, 公道價八萬一都嫌貴, 還什麼電池條款,

可以不要再討論這種東西了嗎?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騎個機車買便當而已~還搞的跟論文一樣
真是吃飽太閒
電池是租不是賣 所以合約一點都不奇怪
因為他的營業結構就是賣電、包月
不然車子成本這麼高 只賣你車子會虧死

既然可以理解是租用制
你去外面租任何東西都負保管責任的
這絕對正常正確
包括不能遺失、毀損
這些合約都非常正常

你可以不接受租用制,你可以說租很貴,神經病
但是租用制是這樣的合約一點都不奇怪。

--

但是限定里程 認知商用真的很莫名其妙
哇靠我平常生活就是騎這麼多阿
我平均一天騎50km
而且我還不是外勤業務
1600KM過度嚴苛了
訂個3000KM還合理一些
不然我喜歡騎車 假日來個80KM不可以嗎?

這樣也叫做無限里程吃到飽嗎....
真是讓人驚訝,一台電動機車可以搞成這樣?還要租電池…總覺得不管怎麼看就是奇怪…
狗狗肉完全是為左岸小牛量身打造的對照組

531xx wrote:
GOGORO 換電...
重點1.電池是租你不是給你
重點2.GOGORO可以片面終止優惠或修改方案
重點3.電池不管是怎樣,被偷,放太久沒電,還是怎樣,消費者就是要賠錢!!!
賠多少!! 賠25000!!!!
重點4.你賠償電池的錢之後,電池還是GOGORO的
重點5.延續3~~電池壞掉優惠方案,直接終止
重點6.如果你騎太多...(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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