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政府應該訂出買全新車在幾日內發生故障~可退車或換車~或者怎樣會比較友善所以車種都一致性~不分汽車和機車~是可以討論的~看這樣是不是車商會比較在意品管問題當然也不能讓車商賠錢~就雙方買賣公平下討論出~可接受的範圍
這沒啥好說的,換新也不可能汽車機車都是一個樣就是修再修三修....修到好為止所以說車輛的可靠性非常重要你既然買了就乖乖的認吧為今之計1.要求代步車,沒道理讓你新車就不能用2.要求一些補償,比如月租費減免,送幾次保養之類的
godsped wrote:前天牽車不到24小時 行駛中故障完全沒反應 昨天中午發生電池里程還有50公里可騎說要拆車仔細檢查三天要求更換新車但原廠說已經領牌無法更換新車真的無法要求更換新車嗎?不願當白老鼠當天也買樂透了 建議樓主保護自己的權益,法律是給會用的人使用。如果是使用商用費率,做商業用途,在確定車子故障是廠商責任或保固內,您應該跟廠商求償 無法營業的損失,除非給您代步車,否則這個求償 我認為是非常合理的。
健康最美 wrote:其實政府應該訂出買全(恕刪) 之前聽新聞說有要立法,似乎會在八月展開立法,叫檸檬車法案之類的⋯消費者福音https://autos.yahoo.com.tw/news/台版檸檬車法案終於要在7-1上路-但二手車-租賃車都不適用-102226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