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chuang1 wrote:
gogoro雖是世界...(恕刪)
支持樓主提議
不合理的條約本來就是不合理不會因為簽約就合理
看到很多打手出來說
簽約就照合約走
那我真想問
過去歷史的奴隸制
專制獨裁制度
甚至是近代的言論限制
不都是專法訂定
照這些人的邏輯就是天生奴隸賤民就該乖乖當奴隸賤民絕對不能有何意見
高官顯要想搞你老婆女兒就雙手奉上讓人搞
是希望這樣嗎?
消費者保護法本來就有訂定
當合約有爭議時以有利消費者解釋為主
再退一萬步說
過去租屋水電費一律由房東自訂
房東愛收多少就多少
後來有人出來陳情抗議
才有了現在不得超出政府水電收費上限的門檻
今天大家能在這邊嘴炮就是有那些不願意當奴隸賤民的出來才能讓你我可以嘴炮無限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