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用月租的方式綁式
但充電式的,就怕電池掛了,所費不貲呀…
我想唯有工研院的 可高速充放電鋁電池 正式量產,才能大大的提升電動車的市場
鋁電池
工研院與美國史丹福大學合作開發「可高速充放電鋁電池」,一分鐘就能完成充電、穩定性高、不會爆炸燃燒,勇奪美國愛迪生獎(Edison Awards)「能源與永續電源」類銀牌獎,可望成為電動汽機車、公車動力。
這款鋁電池重複充放電可達三萬次,仍可維持高蓄電量,已大幅超過一般商業化電池的循環次數。另外,鋁電池所使用的離子液體在室溫下是液態的鹽類,若遇到高溫短路或受到外力破壞,也不會爆炸燃燒。
以電動腳踏車為例,鋁電池只要充電一分鐘就能充飽,一次可跑十公里,比目前電池需充電兩小時以上還要高效率;要是沒電,可快充一分鐘,比汽車加油還快。
RICK wrote:
不過今日環保署修正發佈「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之中,新的條文在嚴重空氣汙染時,可以限制民國 101 年以後出廠的大眾運輸工具與電動車才可行駛於路上,這個條文似乎也讓 GOGORO 佔了幾分優勢,但小編還是希望能看到燃油機車與電動機車能夠和平共存,畢竟都是二輪族群,兩種車輛的排放也都遠低於工廠或砂石車等排放,沒有大條不處理卻先找市井小民開刀的情況還是有幾分不合理呀!...(恕刪)
感謝小編試乘及撰文,辛苦了。
二代狗狗漏(補助後)已經能趨近大眾可以接受的價格,保養也相對容易了。
不知道小編是否可以詢問官方,這種儀表板是否可以長期經日曬雨淋也不會有問題?
(因為住家規劃問題僅能停在室外,自己也有一台液晶儀表燃油機車,10年都停在室外,現在儀錶的字幾乎快看不到了 XD)
另外,請問小編,關於這個空氣品質緊急防制辦法主要是把原本的三級再細分成二級的預警、三級的嚴重惡化等級。
這個管制辦法小弟有大致看過一遍,不敢說看得很透徹,
但我看完後,整個管制辦法只有說達到「嚴重惡化三級、二級或一級」才需要"暫時限制"二行程機車及柴油車行駛及工廠、電廠降載,待"空汙警報解除"後方能行駛或復載。
以上是我的理解,整篇公告並沒有說"不論何時(是否空汙達標)就強制禁行"啊?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誤會了?還是我搞錯了?
而且,到嚴重惡化三級(150.5微克/立方公尺)、二級(250.5微克/立方公尺)、一級(350.5微克/立方公尺),我想大家應該也不會勉強在戶外活動了,到這種程度應該媲美北京霧霾那樣了吧?
(註: 根據維基百科北京空汙指數最高標為該日平均為360微克、峰值為476微克/立方公尺)
可能公告直接指出限制二行程機車、柴油車,某些人看完關鍵字後就覺得不爽然後開始無限上綱,那麼是否公告應要這樣寫,將所有工廠、燃油汽機車全面通通禁行、關廠,這樣應該就不會有人在抱怨了吧?
註:空氣品質緊急防制辦法相關說明
http://e-info.org.tw/node/205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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