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客 wrote:貼一堆是否侵權的貼紙不止難看廉價而且還違反法規隨意變更車體顏色 侵權應該是販售者要處理的車主自用應該沒有違法吧?至於變更車體顏色原廠有說 如果只換前面板不會超過車體面積20%怎麼換怎麼塗都沒關係不需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