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電動摩托車,肯定不是未來的趨勢,例如,小弟住在美國的洛杉磯,摩托車根本不敷日常的生活使用,完全無解。
電動摩托車是未來的趨勢,應該是亞洲人多的國家吧,就是上班地方的距離和家很靠近。洛杉磯,我上班距離,一趟,就是三十英哩,我老婆上班的距離,五十英哩,電動車的續航力還可以,電動摩托車的續航力,那就根本可以忽略不計了。
只是,毫無跟別的國家競爭的能力。GGR真的想要打入電動摩托車的市場,本來就應該使用摩托車最多的國家進行研究,而不是幻想進入歐美。設計出一款和大陸小牛有得比的車款,因為大陸限速,所以,速度多快,根本也沒什麼好講的,就算GGR可以賣到大陸,還不是時速45公里而已嗎?
設計出比小牛好,售價最多比小牛貴一點點的車,怎麼不會大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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