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ptw wrote:
第三點見解很有問題,(恕刪)
不是我認為對就對?
但是今天車主就是認為產品出問題導致他們財務與健康甚至讓其他人遭受損失了
既然公司承認修車費用負擔
某方面來說也可以說是承認產品出了問題
既然承認產品出了問題
賠償還討價還價的,是否有點説不過去?
公司如果不承認產品問題,他大可硬一點,全都不賠,都認為是車主的問題
但今天賠償賠一半,別人的車損也沒賠
車用久了就算了,今天車才剛買就發生這樣的問題。
而且你一直說為什麼不先把修好車領走再來吵其他的,嗯⋯⋯我看文章車主應該是已經牽車了,就是因為還是有部分協議無法有共識才po網路上的吧
我有朋友車禍留疤直接跟對方求償10萬的
幾百塊去疤藥膏大公司不賠真的是給自己找麻煩而已
而且後面公司處理不意外,有看文章應該都有看到,公司跟車主說了公司的處理就這樣,其他的不會再滿足車主要求了,要不要牽車看車主自己,後面也沒有再任何去電跟協商
如果今天公司車主的一切賠償都給的很阿莎力,那我覺得車主要的薪資賠償也應該要低一點才合理,而且這樣做也會讓人很放心,不怕買到問題車,還可以順便成為正面行銷不是很好,告訴消費者買到問題車不用擔心,公司負責
買到問題車還要自己拼命爭取才拿到部份賠償,還有人覺得公司很積極處理,我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