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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RO以哩程數收費的制度並不合理

電量計費根本不可行好不好⋯⋯
電池蓄電量還跟溫度有關,而且電池壽命也會影響電量。
我車子放著不騎也是會有微漏電,有太多因素都讓電量計費是完全不可行的。

如果是換電次數,那大家一定都拖到最後一點點才去。那樣子對電池的傷害超大的,這樣子是睿能最不想看到的。
瞇董 wrote:
我要求不多,只要每個(恕刪)


真的我也覺得這樣比較合理
預付卡的網路流量上個月沒用完也能累積下去使用
能夠累積里程我覺得才比較合理一點

畢竟改成消耗多少電能就算多少錢
在目前我們國家的法令上目前還不允許
所以特斯拉的超充目前也還無法收費
也是這個原因所致
豬的老哥 wrote:
電量計費根本不可行好(恕刪)


以電量計費不可行的主因是
目前的法規是,除了台電以外的企業都不可以賣電
所以特斯拉的超充至今都還無法收費

並非你所述的那些影響因素所致
kasamajin wrote:


以電量計費不可行...(恕刪)

撇除法規關係,真的用電量計算的話就會有更多像我上面說的問題通通冒出來。
kasamajin wrote:
以電量計費不可行的主(恕刪)


電池新舊/溫度/騎乘速率...影響的因素有多少要如何計算?

每個人都要求這樣要求那樣, 沒有一種商品能適合所有人, 只有能否接受...
MaxKK4125 wrote:
是的,我就出來說了....合約擺在那,人家的經營方式就是這樣。 .(恕刪)


對啊
合約解釋權.甚至單方面變更合約條款內容..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不長眼 wrote:
合約解釋權.甚至單方面變更合約條款內容..

你見過"合約解釋權"在消費者手上的合約嗎?

我到想知道有什麼公司這麼大膽子敢使用這種合約

就算99%的台灣人都是善良的

但只要有1%的澳客去濫用解釋權,就永遠賠本賠不完了


至於"單方面變更合約條款"

合約上早就註明禁止商用了,內容根本沒變

以前沒抓違約並不代表永遠不會抓

而且現在也放寬條件說了就算偶爾打個工接外送零單

只要沒有連續2個月超過1600公里就不會限制了
目前換電系統就是沒得選
什麼計費方式都只能接受
如果不像電信業者互相制衡
未來睿能如果要調漲資費
消費者也只能照單全收了吧
個人每月騎乘約380公里
下個月已經換成自由省
到時候在分享是划算還是更貴吧
基本上用什麼方法計費用都有人說不合理,
所以你覺得不合理, 那就不要買不要用, 又不是沒有代替品的.
有人車買了~合約簽了~開始反悔、計較、貪便宜、尋找合約漏洞,不守合約,又想使用,既使廠商免月租,還是有人會軟土深掘,為什麼沒有免費終身"包"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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