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對 wrote:
可以去法院試試看,如(恕刪)
還在搞不清楚我說合約不是重點的用意

我不是說合約就白紙黑字 公司要執行是他們的權利嗎

重點就是在於員工們有沒有廣告不實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有的話要追究員工訓練為什麼會這樣
如果是公司教的話公司要不要負責?公司教的話那這件事情很恐怖!
員工自己亂說的話員工有沒有刑責問題?最基本的員工教育訓練都不確實?這麼大的公司連這種教育訓練都能出錯?
roward wrote:
為啥都沒人再追究有不少人說去看車時候業務說跑超過1600怎樣鑽漏洞吃到飽的問題?
這種員工教育訓練怎樣訓練的?
公司原本就這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