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y888 wrote:https://ww...(恕刪) 首先,我之前有騎油車全職跑貓,一天100km左右一個月約2500-3000km當時有想過買gogoro用吃到飽,但看完合約就卻步了這次確實是針對外送員開刀,但做法也是履行合約,個人看起來也沒啥問題也讓一些人學會,未來一定要看合約內容
ilovesinging wrote:所以現在是就算有商業(恕刪) 所以我之前就說過了,它這種騎越多越貴的設計,早就把電池的損耗算進來了!要不然,我商用卻不超過規定里程,要怎麼解釋?先前一堆狗粉老抱著合約文字在說嘴,都不去思考其中的問題,更別忘了還有民法的「帝王條款」...
油價30元的時後電車比油車還花錢,更不用講現在不到20元棄電車換油車吧!油價30元,騎1KM只要1元, 電車要1.5元油價18元,騎1KM只要0.6元, 電車要1.5元幾乎要3倍價,電車要不要收一收?就跟特斯拉一樣,跑不到30萬公里車價永遠省不回來(包含省下保養費用)新加坡政府根本沒有把電動車當作是綠能產業,電從哪來? 廢電池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