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讓我愉悅的因為我不知道發文者再說什麼一百多天沒換電池也可告人 ??不過我知道某機車品牌的電池使用方式是你跟對方租約的,再租約前下都會簽合約條款,裡面就很明白跟你說了電池不定時回廠更新就是可以開罰跟提起損害賠告阿最後我要是商人遇到這種不看條款還亂愛毀謗廠商的消費者我會很高興的,因為你想罵我也罵不成我還可以反告你,順便還可以再增加收入,順便也可以打廣告造之消費者有這條明確條款喔,要定時記得去更換新電池好好保養喔。因此要是有這位 一百多天沒換電池被提告的人的話,我想廠商很高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