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gleeagle wrote:所以很多車主不是說...(恕刪) 但是他們不敢每天騎超過100公里等一下騎太多~保固內又壞掉價錢那麼貴的維修費~多看幾次騎車的好心情就沒了所以有限量的吃到飽其實是種保護還好我的機車沒有一個月騎2000公里就會報銷的可能性
這樓歪了,本是討論二手確變成GGR收費方式的討論,但歪的正是我所裹足不買的原因,能源消耗應該是用多少付多少的方式才比較合理,除非這月費像維護合約一樣,但是GGR的月費又不像維護合約費,也不像用多少付多少的方式,比較像是將儲存能源的耗材件用租賃的方式,再依照使用能源多寡變成各類方案,確保這耗材在租賃期間有效的執行保存能源的功能,至於「電」這能源,在台灣目前的法令是只能台電專賣,所以一但開始電可以像汽油一樣可以由其他銷售機構販售(如GGR),那我相信就會有另一種月租電池+電的用多少付多少計價方式產生
其實真的很在乎錢就別選GGR,免得心理有疙瘩。有能力負擔的,再去享受GGR提供的優勢:高速高性能、快速換電免花數小時充電、安靜無油煙、質感佳等等。當然也期待其他廠商推出同等級的產品,讓人有多一些選擇,不要故步自封了。
r3688ex wrote:我的機車也沒有什麼廢...(恕刪) 我不吸自己製造的廢氣也不製造廢氣給別人。在環境轉變的過程中,我們仍不得不忍受別人產生的廢氣,但是,這並不是我們也必須加入廢氣製造者行列的合理藉口。如果你認為這是合理的,那這種心態就相當自私。當每個人都是這麼自私,我們就會永遠困在這種惡性循環的環境中。排廢氣是程度問題,不是眼睛看不到就是沒有。隨著使用時間的增加,油車的老化,油車的廢氣污染也會增加。電動車,沒這方面的問題。
eid123 wrote:否則照你的邏輯,乾脆就全國都禁用電好了。...(恕刪) 你的邏輯很奇怪,從整體環境觀點,討論電動機車是否也會導致排廢氣的問題。你扯"乾脆全國都禁用電好了",這有什麼關連性?怎麼推論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