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獨家專利技術是賺錢工具,怎麼可能和競爭對手一起共享,你是企業主你願意嗎?
Gogoro自行設計換電系統是專利亦是賺錢方法,只是不受消費者接受。因為消費者完全沒好處。一項提案無法利他利己,就是爛點子。Gogoro原執行長就是沒琢磨在市場調查,才導致虎頭蛇尾。怪政府是完全錯誤的。
提及公規無非就是想把換電系統丟給政府解決
1.期望政府入主睿能並持有一半以上股權
2.拿Gogoro車主和非車主的所得稅出來鋪設換電站和汰換電池
3.聯手立法委員訂定能源車僅能使用睿能系統,要求所有能源車企業都必須使用相同規格規範的電池充電方式
以上就真的是可以實現公共規範的願景。
為何我繳的稅要替Gogoro 擦屁股?
BlueSky5230 wrote:
Gogoro自行設計換電系統是專利亦是賺錢方法
是專利怎麼不去告其他使用換電的商家
家裡鬧鐘、手錶換電池也叫專利嗎?
是賺錢方法怎麼會賠這麼多年
喔,其實我們都錯了,這叫獨角獸,叫新創 創 創創 創創創 創創創創
創10年了,新技術的電池發明了沒?但是可以確定的,薪資一定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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