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e9275 wrote:網購的鑑賞期是以消費者收受商品後起算,而不是購買日起算收件門市收到貨=/=消費者收到貨 難道你買東西, 管理員代收, 放了一個多月沒去拿, 就能主張你還沒收受商品, 所以鑑賞期還沒開始算?對賣家來說, 東西有人收了, 鑑賞期就開始算了.這件事最大的問題就是, 明明是同一家公司, 為什麼要消費者由網路門市 "自己買" 東西寄去服務門市處理?正常不都是服務門市自行叫貨, 消費者再去服務門市處理 (付款給服務門市, 不是付款給網路門市). 這樣自然不會有上面網購鑑賞期的問題.當然, 如果這家公司一定要消費者自己由網路門市買, 再寄到服務門市去..... 這樣就是把風險推給消費者. 不是一家 "老實" 的公司, 我個人是不會接受與這樣的公司往來.
twu2 wrote:難道你買東西, 管理員代收, 放了一個多月沒去拿, 就能主張你還沒收受商品, 所以鑑賞期還沒開始算?對賣家來說, 東西有人收了, 鑑賞期就開始算了. 如果是有人代收那就算收了沒錯但如果商品只是配達取件門市,取貨人並沒有去取貨的話,這也算收了嗎?
本來想建議樓主向行政院消保會的消保官申訴,但查了網路上以往的申訴文章,沒想到行政院消基會(消保官)申訴也不一定有用………另外可以找一下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扶助諮詢一下本案例消費者該如何處理有些免費法律諮詢是在地方政府各區公所(需要電話/上網申請排隊申請)https://www.ptt.cc/bbs/ask/M.1678174607.A.4A1.html這種開箱即有明顯瑕疵的產品,樓主絕對不要自己接手把後視鏡帶回家,就留在門市不要領取。不然有可能變成公司反咬是消費者是自己弄傷後照鏡(結果變成人筍案件),然後樓主還得提出證明不是自己弄得。人筍/冷筍 由來參考:https://www.ptt.cc/bbs/ask/M.1678174607.A.4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