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djackyx wrote:感謝HundredDays讓我們知道Gogoro有洗錢事實我之前都不知道。因為你的發言,我決定不買了!而且對於這間公司讓我反觀覺得感到厭惡! 此回文再次說明HundredDays的回文足以讓睿能的名譽、信用及商譽受損。在此呼籲社會大眾,網路平台暨網路媒體的公開發言與評論文章,都必須負擔言論責任,也會涉犯相關刑責。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這需要道歉?不就是毀謗罪而已....他要告你就給他告就好了~跑跑法院也沒什麼....這都小小打小鬧而已~ 在台灣跑法院都是日常小事~ 你以為你玩得過大公司法務?人家有時候不是人家抓不到點處理,而是覺得沒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