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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ro最新聲明.......對不起造成大家困擾了。

當初只要針對那0.7%的用戶,事情就不會鬧這麼大。
cw1199 wrote:
cw1199 2020-04-25 5:17 20樓
法律上來說,檢舉人必須負舉證責任。
就跟交通違規檢舉一樣。
所以,只要遇到大家聯合抗告的話。
gogoro就必須負舉證責任。
試問,取得相關資料有那麼容易嗎????
而且,當中一定會有正常使用的人。
這樣下去不是沒完沒了。


檢舉制就好了,立案者一筆多少獎金
獎金發放條款先立先贏
路上一堆外送的6成左右都是電動車,只占用戶0.3我是不信
johny888 wrote:
https://ww...也可以選擇或繼續使用騎到飽資費方案。
1. 每月總里程超過 1,600 公里達連續 2 個月;且
2. 用於商業行為,包括:快遞、物流、租賃 (長租 / 短租)、客運載客、民宿、餐飲外送等服務。(恕刪)

騎到飽的概念,
應該是跟吃到飽一樣,
吃到飽不就這個時段內,
你能吃多少就吃多少,
餐廳總不能說,
人客官,
你吃太多了,
而且你的體位非於常人,
所以你要多加錢,
不加錢從現在開始,
你不能再去夾菜了。

怕人佔便宜就不要號稱騎到飽!
贊成上一樓的看法

基本上做吃的 就不要怕客人吃 好吃的東西才會有人想要來吃
你做的餐點要是不好吃 客人也不會上門

吃到飽的餐廳很多 也不至於說 你是胖子 所以我要多收你吃到飽的費用
因為你是胖子 所以會影響其他客人消費的權益 如果做生意怕客人來消費
建議收一收算了 免得造成大家的困擾
我愛Dahon
我前幾天還在想著買GOGORO,看完這篇我有點冷掉了,因為

1.我買車,你還要管我拿來做什麼?

2.隱私問題。
從技術上來說,你能分析出這東西,代表你「可以知道每一台車的里程數」,那你是否可以知道更多的東西?

即使有隱私條款等等等,但「你能作到」這件事就讓我不舒服--這種被監視的感覺!

3.為什麼他需要制定電池規則

不同於在加油站加油、大陸電瓶車在小區或自家裡充電;
gogoro如果不是特別申請,就需要「在電池站換電池」。

電池站是共用的,你可能會被影響、也可能影響別人權益;
電池資費與歸則是GOGORO定的,它需要怎麼改就怎麼改。

我覺得這是底層架構決定的客觀條件,就是有一些不安,我不想以後煩這些事。

4.添購交通工具,最想要的難道不是「自由」跟「方便」嗎?


GOGORO是好看、騎乘感也很滑順,用電的同時有一股「心理好感」,但是想想就覺得...嗯,還是多方考慮吧。
沒有誠信的公司
敢標榜吃到飽就要讓人吃到飽
你管我是土司吃到飽還是牛肉吃到飽
如果公司覺得原有費率造成虧損
那麼要改的是以後合約費率級距甚至拿掉吃到飽字眼
原合約不能片面更改
不過顧顧路跟我也沒啥關係
現在油錢便宜的要命
我CAMRY開長途1公里油錢還不到1元
野狼更不用說了
油耗61左右平均1公里油錢才兩三毛
省下換電池的時間更寶貴
騎個電動車也要管這麼多
電池不就自己充就好,還每個月付
電信業者行銷模式
還好有 油車 !!!
所以現在是就算有商業行為,只有不連續兩個月都超過1600km,就不算違約了?以前是兩項達一就違約,現在是兩項都要有才算?那gogoro外送又可以復活了,應該滿好閃的...
看了那麼多回覆
我也覺得油車好
二,三個月前才買了一台100CC的機車
好像五萬多吧
真方便,100%自己的,不用再付月租費
沒油到處有加油站,保養隨便都有地方可保養
強烈要求政府介入!
電.機 分離!
哪有不加入睿能電網.機車就成廢鐵這種事!
要求機車製造商須開放副廠電池!

電池再貴!也不爽讓睿能躺著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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