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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ro可停電動二輪充電站嗎?

filia wrote:
可是目前的情況比較像是外面沒人想大便,但管理人員還是要趕你出來

這時候就想用嚴重點舉例!

救護車平常沒在用,我偶爾頭痛叫救護車來載我去醫院掛門診!

消防水栓平常沒在用,就不該限制不能停車,
更要開放成為供水站,開放平常民眾洗車使用,這樣才能避免管內水滯留太久都臭酸了!

防火巷平常又不會火災,加蓋加鎖又何妨!



dexit wrote:
我的疑問在於,沒有法規,
也沒也寫插電才能使用,請問這樣能停嗎?
因為我的車今天被人(應該是警衛)從停車格拖了出來,可也不是每台電動車都有插電、充電中
跟有沒有領特殊身心障礙的明確情形是不一樣的,
身心障礙停車格可是有法規的,高速公路龜速行駛內線也是有罰則的,
1.今天我是電動車(充電式),沒有插電,可停嗎?
2.又,我是GGR1,非充電,可停嗎?
3.GGR2 可充電,但沒有把charger擺出來,可停嗎?
請問B兄何解?

大概您誤會我的舉例了!
所謂佔據內側車道,只要開滿九十以上就過關,因為沒有法規規定不能在內側車道使用最高速度行駛!
而國道的龜車速限是八十以下,勉強開單,實際上~被開的單都還有爭議!
但如果完全入了法,內側一率淨空,車輛不得使用內側車道超過兩分鐘,內側車輛不得與右側車道車輛併行超過十秒鐘
您覺得這樣規定會不會顯得擾民?只要有點塞車就OOXX了
偏偏駕駛人不會自律呀!
法規也沒明確規定,我為何不能用國道最高速度範圍"使用"內側車道?
如同~我是電動車,為何我不能停在電動車專用格
以前電動車專用格的創立原由?當時沒有換電站!

警衛?你停在私人場所對吧??非公家場所被移車?
對方如果規定,大型重機必須停在機車停車格,
你騎著Can-Am Spyde被要求停到機車停車位,你能說什麼?
你可以別停這個場所,或是和該場所主管協調,你做到了嗎?沒~
你的電動機車沒遵照對方的規定做!
你上來說再多,天曉得對方的規矩是怎樣,對吧???????
到人家家裡作客,對方要求你要拖鞋並換室內鞋,你說你的鞋也是室內鞋,所以可以不用換?
對方硬要你拖鞋換鞋你也堅持不要,對方不能趕你走?

所以這一行是敗筆~你讓人知道這是私人場所,乖乖別惹事!
在不然~該大樓後台夠硬,他們願意冒強制罪的風險把你的車扣上,讓你爆料媒體來作機會教育如何!



最後~
目前的充電站功能還必須加強,光最簡單的偵測充電電流設計都沒做到!
應該做偵測電流,充飽電時自動斷電並且亮燈表示這台車的尾巴可以拔掉了!
而且是任何人都可以拔他!
給其他有需要的人~即使不是停在停車格,也能拔除電線替自己充電!

別說那功能像航太科技一般~那功能幾個電晶體加一個繼電器就做到了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就是因為沒有規定阿!...

寫個"電動機車充電站",畫五個格子....

(私人停車場,就算是佔用殘障停車位,公權力也是不能介入的)

沒有其他任何標示.....我只知道有些人會用貼紙條告知,

我也知道有人因為移動他人車輛被報警處理的XD
裝潢的心得分享 http://www.wretch.cc/blog/u402053
dexit wrote:
就是因為沒有規定阿!...
寫個"電動機車充電站",畫五個格子....
(私人停車場,就算是佔用殘障停車位,公權力也是不能介入的)
沒有其他任何標示.....我只知道有些人會用貼紙條告知,
我也知道有人因為移動他人車輛被報警處理的XD


當說是私人空間時,你要說公權力不能介入!

當說到公共空間時,你又說沒有規定!
你想怎樣其實都無妨!!
我只想看看後續新聞追蹤報導罷了!


畢竟真的要等到納入規定並公權力強制介入,我不曉得人民的生存空間還算不算自由!

室內公共場所、室內三人以上工作場所,並不僅只於公共場所!
你在你家抽菸,我只要能舉證,我還是可以檢舉你!
我發現你家有菸灰缸,我只要舉發,你知道公權力是可以去你家按電鈴,並且上去開單嗎!!

剛開始很多公司行號都經歷過這段黑暗執法期,特別是掛名的住家
菸害防制法 - 菸害防制資訊網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wrote:
2.原則上,像是私人住家、馬路、騎樓等沒有禁菸標示的場所,都是沒有限制的不得吸菸場所。

dexit wrote:因為移動他人車輛被報警處理的XD

私人領域,法律顧問
然後你告對方強制罪,警方強調私人場所!
對方告你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所以後台夠贏面自然就大~

給了臉~非得當個不要臉
最後該場所大樓管理開會,直接取消電動車專用位置!
難怪很多學校都取消了充電樁,問題太多~
(這是早在換電模式開始之前就取消了,充電車本身就造成很多困擾)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B兄激動了,我只是要強調設置充電站之可惜(浪費我的稅金)、可笑(雞肋)之處,

換個角度,今天充電站寫"供緊急充電使用"(我的確看過),

那怎麼判定我是不是"緊急"?上班就停著充一整天,算急嗎?急阿!因為出門就剩一點點,

這些都是一開始政府阿呆的想法,以為把充電站做好、補助好就好,甚至連個"法規"也沒有,

看起來就是註定要失敗的一條路,只有用"電池"式,不管稱呼是"換電"或是"充電池",

都會比現行的充電佔有效率、省空間且合理多了,只是用我的例子凸顯這個奇特的現象,

不過,也不用太緊張,其實使用率大概也就20~50%,五個車位平均都停不滿XD

至於我說的都是現行法規上的認定,也不是我遇到或是我能規定的,

對我發火也不能改變什麼,也不是我故意找碴,

可憐的是警衛,不懂法,萬一移車傷到了,賠的也不會是老闆,只怪警衛太有責任感?

裝潢的心得分享 http://www.wretch.cc/blog/u402053
dexit wrote:
B兄激動了,我只是要強調設置充電站之可惜(浪費我的稅金)、可笑(雞肋)之處,
換個角度,今天充電站寫"供緊急充電使用"(我的確看過),
那怎麼判定我是不是"緊急"?上班就停著充一整天,算急嗎?急阿!因為出門就剩一點點,
這些都是一開始政府阿呆的想法,以為把充電站做好、補助好就好,甚至連個"法規"也沒有,
看起來就是註定要失敗的一條路,只有用"電池"式,不管稱呼是"換電"或是"充電池",
都會比現行的充電佔有效率、省空間且合理多了,只是用我的例子凸顯這個奇特的現象,
不過,也不用太緊張,其實使用率大概也就20~50%,五個車位平均都停不滿XD
至於我說的都是現行法規上的認定,也不是我遇到或是我能規定的,
對我發火也不能改變什麼,也不是我故意找碴,
可憐的是警衛,不懂法,萬一移車傷到了,賠的也不會是老闆,只怪警衛太有責任感?

別硬撐了~
明明就是想找藉口找警衛麻煩,想在法制內尋求漏洞
想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而不是真的讓社會更和諧美好


dexit wrote:
換個角度,今天充電站寫"供緊急充電使用"(我的確看過),
那怎麼判定我是不是"緊急"?上班就停著充一整天,算急嗎?急阿!因為出門就剩一點點,

大家都看得出來,你再怎麼急,你都已經說了,你的唯一合理的是電動車
你連個尾巴都沒拿出來,你能有多急?
路邊臨停的人也是很急的!!
被開單算活該,但大家幾乎都認了!

dexit wrote:
可憐的是警衛,不懂法,萬一移車傷到了,賠的也不會是老闆,只怪警衛太有責任感?

警衛不會沒事找事做
他會移你的車絕對不會是他找自己麻煩,而是你給他添麻煩!
一開始不就是為了面子想上來找麻煩
碰了釘子說你的原意不是這樣
最後說法規沒制定
即使法規制定了,你又說私領域不甘法規的事
那你說說看~你到底在說什麼?
不就為了不爽被人移車
當發現被人點一次時,為了面子換個說法又被點,你忘了網路上很多人都看著你的笑話?
教你怎麼復活吧!
你不如說其實你是那個警衛!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plovea wrote:
分兩種狀況。如上圖,...(恕刪)

P兄您所舉例照片確實代表了現況,但希望能加註引用來源會更好^^

關於樓主的問題大家已討論解答就不多提了。

wmcrux wrote:
P兄您所舉例照片確...(恕刪)

說來源其實有點尷尬,第一張來自站上文章
請問GOGORO現在能充電了嗎?
c兄對於Gogoro停在充電樁旁相當不以為然。第二章來自Rico兄的部落格
集合式電池充電站
文中討論到充電車位被佔用的問題,正巧樓主也看到了。
我並不覺得B兄的說法有何不妥,不過,我的問題也很簡單,

你一直繞著烏托邦轉也不會改變我的問題答案不是嗎?

很簡單的答案,至少目前看起來就是:

"沒正解,依各充電站標示使用,只是解釋空間很模糊這樣",不是嗎?

我也不會去佔用這樣的車位,

台中早就可以申請電動車免費停路邊車格,我也不會故意去停,因為我也申請了,

只是那天想試試看(因為幾乎都是空的,了不起2輛~3輛),所以停了一次,

恰巧又被移車,才丟出這個問題,

B兄也不要認為只有自己清高,別人做不到,或是我做不到,

我也不懂警衛不移車對他有什麼麻煩?難道警衛是你?所以很生氣?

我倒是比較懷疑警衛根本認為我的車是"油車",改天應該來問問警衛,哈哈

裝潢的心得分享 http://www.wretch.cc/blog/u402053

dexit wrote:
沒正解,依各充電站標示使用,只是解釋空間很模糊這樣...(恕刪)

寫充電站,就很清楚供充電使用,不會模糊。
比較模糊的是寫電動機車,可是有設充電插座,那不需充電的可不可以停才比較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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