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m wrote:
JasonQ wro...(恕刪)
應該是說
「清算、解散」後才能在不再次觸及「損及股東權益」下將專利、技術、設備拆賣給其他廠商
比方說
賣出換電站,買家重新開模,修改為雙電池規格並存的換電站?
原有的電池系統以專利授權方式配合太陽能光電業者做小型儲能系統?
坦白說,gogoro的電池設計安全性、防水性、結構性應該還算不錯,如果有微型化的電源模組可以搭配現有電池規格,作為小規模儲能系統應該可行
只是目前電池費用太高,如果腰斬一半的價格(2萬左右)或許有突破現有困境的機會
JasonQ wrote:
「清算、解散」後才能在不再次觸及「損及股東權益」下將專利、技術、設備拆賣給其他廠商
原有的電池系統以專利授權方式配合太陽能光電業者做小型儲能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