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遭爆採用中國製關鍵零組件,讓政府錯發6億補助?市值跌9成、高層出走…Gogoro怎麼了

這整鍋新聞都炒不動
經濟部行政命令 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五條一項二款,在台灣加值35%,就認定產地是台灣。
睿能進口中國的馬達芯,控制器,到台灣後漲價35%,就合法變更產地為台灣。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增值後變更產地,這在當今貿易國家常態,不是台灣獨有。

回應
"Fa1con
MG 在台灣價格漲一倍也沒變成國產"
中國汽車標未稅價,台灣標含稅價,到台灣汽車貨物稅25%,貨物稅5%,光這兩項壘乘就多31.25%
Fa1con

MG 在台灣價格漲一倍也沒變成國產

2024-10-14 5:05
陳凱米

大腸一號 沒辦法,當初為了消化進的一堆巴西蛋,就是這樣玩, 搞成蛋粉就變身國產了

2024-10-15 15:02
打擊政敵一流,抓舞弊沒半撇
神奇天鵝

台語 : [ 眠床上全頭路 , 落眠床沒半步 ! ] [偷笑][偷笑][偷笑]

2024-10-14 8:26

gogoro就算用了中國零件,但有「實質轉型」(此為法律用詞)
包含HS code改變(海關進口稅則前六位碼號列相異者)、增值35%以上
不用等法院判定,這完全沒有觸法問題

這是民國91年就設立的法令、條文,跟藍綠白無關
除非藍白聯手更改法律,不然法院也是依法判定

不管爽不爽,不管支不支持gogoro
法律就是如此
有關實質轉型的比例,這種原產地實質轉型原則各國基本上都很接近,一般都在30%~60%左右,有的國家跟對各種商品有不同的增值比例,台灣是統一規定為35%

不喜歡?請藍白立委修法嘍!
Dr.Corgi wrote:
gogoro就算用了...(恕刪)


你引用錯條文了

進口再組裝或增值 確實視為國產

這邊的正面例子就是控制器電路板

控制器成品後續還需對電路板加工組裝

有大概率是不危法的




關鍵零件

只能國產才得以申請補助

其中就包含矽鋼片

這部份逃不掉

因為要求對像就是零件而不是成品

且有明確的正面項目表列

更何況是裁切黏結成定子的矽鋼完成品
showermin

矽鋼片加工成定子己經是成品 且是正面列表項目 這題讓法院判和讓經濟部行政裁量 見解應該不見得相同 不然整車進口也可以算國產了對吧

2024-10-14 16:39
showermin

Dr.Corgi 經濟部定調誤植就代表你的見解錯誤啊 因為gogoro定子的原申請產地必定是台灣 那又何來誤植

2024-10-14 16:47
狗粉們有沒有清楚,

痛恨中國的現政府補助給睿能

睿能把核心關鍵零件的心臟

馬達部位關鍵零件下單給大陸

騎的車,心臟用大陸落後國家

不符合補助資格的進口非台製品

這樣GGR的車

還香嗎?
water11039 wrote:
為降低成本犯險「覺得台灣人不值得好東西
Gogoro為何有降低成本的壓力?一位睿能離職高層分析,Gogoro的第一輛機車
一五年一月在美國消費電子展(CES)備受矚目,商業上卻遭遇慘敗
每輛售價十二萬八千元新台幣起跳,原預計第一年要賣五萬輛的Gogoro 1
最終只賣出二、三千輛。「Gogo


整篇論述寫得很好,唯獨這句話我不認同。請問要如何證明廣達上海製造的產品不是好東西?
很刻意帶入中國製造等於不好。這是歧視與偏見。縱使中國共產黨政府一直欺壓台灣,但是不表示全部中國企業都是不好的,甚至是台灣合資的公司。

單純只是要壓低成本,不解為何要帶向品質議題。中國製造的成本的確比台灣低,成本低不代表品質就不好。成本包含很多項目,中國的原料、人力、廠房建置、運輸,只要上述的項目比台灣支出少,就可以稱為成本低。那麼與品質有什麼關聯嗎?

不值得好東西,不表示品質差。有很多面向,譬如:功能多、使用更方便、科技化。

如果真的要撻伐睿能,也要字字句句謹慎。你身邊有很多物品都含有中國製造,連最時尚的iPhone都有,難道那些不是好東西?
song945

上面有說明關於中國零件跟國產的法律常識解釋,如果他用合規的方式,補助一樣會領的,除非現在修法。

2024-10-14 11:08
japlance

我的理解是:為降低成本犯險, MIC東西低價又好, 但是某些制約影響下不能用這些MIC又好又便宜的東西,那就是零件已綁標而讓成品居高不下, 台灣人真不值得用好東西,白搭~

2024-10-16 0:09
我不在意是否用中國零件,因為現在就算是油車也有用中國零件的
只在意是否要追回補助
以後此車款就能正大光明用中國零件,最好有7成以上的中國零件
就能壓低價格...一台電動車就賣2.5萬

然後就不能領補助
保證那些什麼GP125 活力125 jog125...全都不是對手賣輸他
反正gogoro電池都用租的,賣車沒包括電池,沒電池賣這價格合理
song945

建議你可以成立一家車廠,照這個方式賣車,搶機車銷售龍頭不是問題。[XD][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10-14 11:12
BlueSky5230 wrote:
整篇論述寫得很好,唯...(恕刪)

你的條理分明,說法公平。
不過,整理一下事件的前後順序

1.2015年,GGR開始銷售電動機車
陸學森自認是“好東西”,但是沒有大賣
所以,出現“台灣不值得好東西”

2.2019年以後,出現使用大陸零件傳聞
傳聞因為欲降低成本而使用大陸關鍵件
與好東西與否無關

3.用非台產零件與拿補助金是政府決定
但是,GGR宣傳台製機車,對一般人
有廣告不實的嫌疑
電動車那里程數,
在小小的台灣都有里程焦慮了,
何況是地大物博的其他國家,
在台上市我就見微知著,
結果還肖想赴美,簡直笑掉大牙!
Dr.Corgi

要賣的TA是城市代步,短途如郊區到幾公里外買東西,或外送。美國,除非是重機,沒人騎小摩托長途旅行通勤,相對的,台灣還比較瘋狂,每天幾十公里來回。以摩托車長途駕駛的大概只有東南亞、台灣,就連歐洲也很少

2024-10-14 13:36
Kang-Wei Tzou

實用性這麼差的東西,在美國有可能普設換電站?還沒到下個換電站,車子就沒電了。

2024-10-14 17:49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