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被檢舉穿幫了,在交涉要怎麼認定製造地。
依照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五條
在台灣加值35%就視為台灣生產。
那我拿中國製造的電路板,保護殼,來台灣組裝之後坐底起漲35%,就稱為台灣製造的控制器。
經濟部應該是繼續裝死,一切合法。
並進一步提升產品與服務質量?
這兩句話似乎從沒發生過,
去 Gogoro 看車 Jego,
一副我的車就是蘋果等級,
貴是你的問題,
不是我們問題,
不買是你的損失的倨傲態度,
訂車需全額付清,
交車遙遙無期,
何時交車就靜候好事發生?
沒看過這麼吃定車主的不平等條約,
車子的設計我行我素,
造型怪異悖離市場需求,
斷電問題遲未解決,
處理態度曖昧,
電池續航力不佳,
健康度每下愈況,
品質低落問題叢生,
維修昂貴排隊久候,
配備陽春週邊價格誇張,
走到今天這步只是,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之前提過許多回饋意見,
從沒見過積極回應,
比蘋果更傲慢的品牌,
真的長眼睛沒見過,
公司重整也好,
新官上任三把火,
看能不能讓 Gogoro 早日浴火重生!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