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晨勃道尼 wrote:怎麼有種當年宏達電意(恕刪) 你是說那時候的寫手門事件,現在被拿來對付Gogoro的意思嗎?難怪我也覺得眼熟...======分隔線=====言論就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不是看到老鼠尾巴,你就可以說出一隻大象,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很正常,不然這世界還有什麼是真的,不然大家都來聽說就好了啊,我家人,鄰居,朋友,同事,就是不是我的親身體驗,這樣的言論在論壇上面充斥都會讓人分不清真假。
FlourishHolly wrote:道歉聲明本人林學憲,(恕刪) 這需要道歉?不就是毀謗罪而已....他要告你就給他告就好了~跑跑法院也沒什麼....這都小小打小鬧而已~在台灣跑法院都是日常小事~別太在意~以後多小心網路上的發表言論就好~多學一些灰色言論及空間~這個在網路能人很多的....很多公司錢多~多用暗喻的方式(如不要指名道姓等....)給那些公司自己對號入座~讓對方噗噗跳...告卻也告不倒你.....你就成功了~
HundredDays wrote:拍拍說出gogoro洗錢的事實還要被法務為難這種爛公司真的很沒下限 感謝HundredDays讓我們知道Gogoro有洗錢事實我之前都不知道。因為你的發言,我決定不買了!而且對於這間公司讓我反觀覺得感到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