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chuang1 wrote:
3.Gogoro機車有不合理的限速功能
電動機車空車買斷後不能擁有充電電池外,機車本身也不能發揮它應有的加速功能,因為它被原廠限速了,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機車的產權已在消費者身上,車子想怎麼使用也是消費者的權利,怎麼會是原廠限制了機車的功能?想要打開這個功能限制每月必須再繳249元月租費,這不是敲詐的行為嗎? 這也嚴重違返公平交易法,消費者擁有機車的產權卻無法讓機車發揮應有的極限功能,這也是嚴重違反民法物權法.
解決方案:
立即解開限速功能,讓車主能完全操控機車應有的所有功能,而不是額外再繳249元的月租費.
油車也有限馬力或轉速的現象
有時是為了符合法規及保護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