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keboy1029 wrote:
建議賣車,萬一真的不...(恕刪)
你千萬別買車,不然出車禍掛掉了就不是25000可以解決的事。
wonderzero2 wrote:
所以Gogoro Taiwan - Facebook 上發言真的有效嗎?
第 22 條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
之內容。
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
pineman wrote:
那個帳號facebook有認證是官方帳號,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見下方引文),連廣告都算是有效的,何況是官方fb發言。當然如果後來又翻供說是誤發或被駭云云,那就很有得吵了。不過我想如果一間大公司過了這麼久還沒更正,之後要主張誤發或被駭的機率應該是微乎其微,所以應該會一直有效下去,直到下次更動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