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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Gogoro Network 對商業行為騎士下達最後通牒,需於 5 月 9 日前轉為商業資費!

真不要臉................
有沒有人想過這篇
「【商用】Gogoro Network 騎到飽資費議論紛紛,但有誰想過商用資費差異的原因呢?」

為什麼gogoro viva只有一組電池,卻和兩組電池的資費一樣。

所以,gogoro是否應該公開各資費計算公式,而不是文字敘述帶過?
RICK wrote:
Gogoro Net...(恕刪)


GOGORO車主其實可以發動法律戰…

GOGORO Network算是獨佔事業(依據第8條),依據公平交易法第九條的2,3,4款

第 9 條
獨占之事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
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
三、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
四、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PBGN犯所謂的定價歧視,法院判決可以引用價格歧視—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五年度判字第○一五一八號判決。

路都指好了,GGR車主要不要發動看你/妳們的選擇!
「現階段依合約上所述之類別包括但不限於快遞業、物流業、租賃業 (長租 / 短租)、客運載客服務、民宿業、餐飲外送服務等用途,皆適用商用資費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是大家最無法理解的內容,而白話點的含意就是包括 Gogoro Network 所列舉的這些項目,但不僅限於這些項目,只要 Gogoro Network 懷疑車主有不正常的騎乘行為,且車主無法提出非商業騎乘行為的證據 ( 包括但不限於環島 / 出遊的照片 ) 時,Gogoro Network 隨時可認為是在進行商業騎乘。

好笑!!Gogoro Network說客戶是商業騎乘行為就可以罰了!!還要客戶自己舉證.....

Gogoro Network你是法官?還是警察啊?!!

敢用私人車用設備紀錄回傳程式檢舉,就用違反個資及放礙秘密罪告!!

我想到了!!
把GOGORO架起來,空轉24h來玩電......
哈哈哈哈.....
真的是眼中只有錢了

如果這時候,發表既往不咎,至少可以贏個名聲

偏偏是選擇要車主自首變成商用模式,來赦免違約金

果然錢是最重要的,至於環保喔, 哈哈哈哈哈,就留給車主自己喊吧
貴貴的吃不飽
買油車才聰明...
苦了當初買狗車要來當外送員的人
被那些人喊XXX元無限里程 跑外送真方便 洗腦了
幕容晴 wrote:
有沒有人想過這篇「【...(恕刪)


而且這顆外掛小的是阿共的馬達
其實才一萬多塊
應該會有一批換車潮,油車哪家會限制商業用途到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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