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想過這篇「【商用】Gogoro Network 騎到飽資費議論紛紛,但有誰想過商用資費差異的原因呢?」為什麼gogoro viva只有一組電池,卻和兩組電池的資費一樣。所以,gogoro是否應該公開各資費計算公式,而不是文字敘述帶過?
RICK wrote:Gogoro Net...(恕刪) GOGORO車主其實可以發動法律戰…GOGORO Network算是獨佔事業(依據第8條),依據公平交易法第九條的2,3,4款第 9 條獨占之事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二、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三、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四、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PBGN犯所謂的定價歧視,法院判決可以引用價格歧視—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五年度判字第○一五一八號判決。路都指好了,GGR車主要不要發動看你/妳們的選擇!
「現階段依合約上所述之類別包括但不限於快遞業、物流業、租賃業 (長租 / 短租)、客運載客服務、民宿業、餐飲外送服務等用途,皆適用商用資費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是大家最無法理解的內容,而白話點的含意就是包括 Gogoro Network 所列舉的這些項目,但不僅限於這些項目,只要 Gogoro Network 懷疑車主有不正常的騎乘行為,且車主無法提出非商業騎乘行為的證據 ( 包括但不限於環島 / 出遊的照片 ) 時,Gogoro Network 隨時可認為是在進行商業騎乘。好笑!!Gogoro Network說客戶是商業騎乘行為就可以罰了!!還要客戶自己舉證.....Gogoro Network你是法官?還是警察啊?!!敢用私人車用設備紀錄回傳程式檢舉,就用違反個資及放礙秘密罪告!!我想到了!!把GOGORO架起來,空轉24h來玩電......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