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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 GOGORO恐怕已違法了吧

sportsw worte:
突然想到,GOGORO SHARE跟WEMO這種租任機車停在停車格雖然會讓自己擁車民眾的停車空間,

但反過來想,假設消費者家裡有空間可以停車,這樣能把這種租任機車停進去然後天天騎嗎XD?

你不要還車就可以啊
想想O-BIKE是怎麼消失在台北市的
除亂停外
就是大量占據公有機車停車格

看看紐約 德國 都要立法 規定共享動力載具的停放位子了
勉勵 worte:
你不要還車就可以啊


所謂不要還車是不要熄火嗎? 之前OBIKE可以停在任何地方,所以有人就停在家裡附近的隱密處XD

機車在外要停停車格、但不知道有沒有規則是不准停在自家內之類的?


84865426 worte:
想想O-BIKE是怎麼消失在台北市的
除亂停外
就是大量占據公有機車停車格

看看紐約 德國 都要立法 規定共享動力載具的停放位子了


OBIKE主要是他的同質競爭對手為 U-BIKE,但OBIKE的問題點是非常難騎,

同時機車格設計就是給機車停、而不是給腳踏車停,腳踏車可以亂停而無紅線或騎樓的問題,機車則是有。

OBIKE不像UBIKE有自己的停車場而造成亂象造成民怨:難騎+亂停,最後經營不善而GG。

至於GGR SHARE會走向OBIKE的結局嗎?

我覺得很難吧~倒是會侵蝕WEMO的客群
網路流氓的習性-多重標準+自私邏輯遮掩現實+加油添醋無限上綱+沒有品德,眼不見為淨。
84865426 wrote:
想想O-BIKE是怎麼消失在台北市的
除亂停外
就是大量占據公有機車停車格

看看紐約 德國 都要立法 規定共享動力載具的停放位子了


共享單車、機車、汽車都是一樣的
自己要有停車位
如果要停放一般公有停車位
該付錢的付錢之外
還要解釋占用停車位營業的法律適用性

我們當然可以豁免某一些具有公益效應的載具
比如電動機車,可以減少碳排放
但需要法令討論

現階段
還沒有豁免之前
怎麼看都是不合法的
sportsw worte:
OBIKE主要是他的同質競爭對手為 U-BIKE,但OBIKE的問題點是非常難騎,

主觀意識 不討論

sportsw worte:
同時機車格設計就是給機車停、而不是給腳踏車停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31 條之規定,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自行車得比照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意即自行車(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可停放機車停車格內。


自106年8月1日起,路邊機車收費停車格位禁止停放自行車,違者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移置保管。

在台北市
有付費的才有限定

補充
台北市共有約77萬格機車車格
路邊停車格約21萬
收費車格1.2萬

目前WETO 跟 I-RENT 數量少的
在加上第三家進雙北的話
84865426 wrote:
主觀意識 不討論@@...(恕刪)


原來如此,有些地方可以停腳踏車。

不過腳踏車似乎可以隨便停對吧,哈!

我個人也是支持這種瑩又賺錢用的載具(租任機車腳踏車)必須得有自己的停車場地,就像UBIKE那樣。

像之前OBIKE最讓我賭爛的就是亂停。

WEMO就是....占據我停車的空間XD
網路流氓的習性-多重標準+自私邏輯遮掩現實+加油添醋無限上綱+沒有品德,眼不見為淨。
我所在的縣市,廣告車是完全可以合法地停在停車格內
停車單不但照開,而且費率還兩倍,還不能購買停車月票
有看過一台廣告車停在某停車格不知道為什麼半個月都不動
兩邊的雨刷都被夾了厚厚幾疊停車單
好奇用車牌號碼查開單金額,看到傻眼
一天收費最高560元,兩周就快八千了
顯然這種收費制度就是讓廣告車可以臨停,但不希望大量長時間占用
至於攤販的話當然是禁止,很明顯就是當下在從事商業行為
不過不同縣市有不同地方法規,有不同認定也是很合理的

回到租賃車本身,個人認為若租賃車有依規定繳停車費,停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畢竟交易行為並不是發生在停車格本身,而是在網路上
使用者在交易前後只是到停車格進行取車/還車,車輛停放於停車格的主要目的就只是停車,並不是招攬生意
若這樣會被認定為商業行為,那遊覽車恐怕就不能利用停車格上下客,快遞/外送的車輛也不能停在停車格
計程車司機就算只是尿急想上廁所,也不能將車停在停車格以免被認定為商業行為
這樣下去沒完沒了啊
台北市交通局之前在OBIKE引起爭議時有做過公告 ,非收費機車停車格可停放OBIKE但同一格內最多停放3輛OBIKE如將停車格全部搶佔將會派拖吊車拖吊

WeMo好像沒有看到有何公告但停放收費停車格的會被開收費單 ,目前台北市到109年5月1日之前電動機車停放收費停車格是免費優惠所以開單但不收費 

我自己在台北市內的觀察是WeMo最多看到停兩輛在一起 , 可能是擔心停太多輛搶佔停車位會引起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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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內機車停車位真的越來越難停了 ,收費區域擴大不同區域重複收費 ,捷運站火車站週邊機車停車位被塗銷然後鳥不生蛋人煙稀少的地方劃一堆機車停車位

停車管理處只會念數據巴拉巴拉的 ,官員思考邏輯跟老百姓不一樣 
這問題過去高雄共享單車發生過,
業主灑出海量的單車到街道上,
佔據了許多停車格。

後來共享單車越來越少見,
多半也年久失修,到處亂停亂扔,
就算停在機車格,
也會被人牽出來丟旁邊。

而這兩年又跑出了共享電車,
也是灑出一個數量到街道上佔據停車格,
我安裝App體驗租借過,
算是很聰明的尋車、租車介面,
體驗上是良好的,
理想上這確實是很不錯的租貸模式。

但經營電動車,比單車成本高,
丟路邊風吹日曬,
充電車還要有人去回收充電,
這套模式能經營多久我也不知道,
不過目前看起來,
該車款耐用度似乎不錯,
結構看起來也紮實,
這樣扔路邊一陣子了,
也沒明顯鏽斑、外觀氧化劣化,
是經得起考驗的品牌,
設計上也挺好看的,
只是租來騎它有限速30km,
體驗上比我騎過的一般市售版慢,
(它的原型就是速科電動車,
市售版加速不慢)。

高雄共享電車似乎可以開啟隱藏模式,
看過工作人員騎可以騎更快。

而Gogoro這套模式我也希望能在高雄看到,至少有興趣的人可以租來做更長時間的體驗,而且多了換電,也比高雄這種自充車架構的共享車好。

當然啦,如果也是灑出車海佔據大多停車位,任誰都會不爽吧⋯⋯
要抓GoShare違法前,還有WeMo、I-Rent擋在前面(這家有機車還有汽車哩),一點都不擔心!!

抓了後兩家,大概K牌電動車銷量就要掛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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