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l3g wrote:
今天幫女朋友牽車,...(恕刪)
jason 567 wrote:
業務:星期六之後(11/25)交車
只說這一天之後,沒說每一天都可以
說真的,你沒確定日期,業務要怎麼排車,又不只有你一個客人
妳:11/25以後 都 ok
代表,25開始每一天都可以
「都」是你自己加的,line裡並沒有。
最重要的是,人家18日就問你了,23日才回,就要人25交車。
你花五天排日子,卻要人家一天給你車。
對話紀錄大家可以自己看
但如果連中文也可以隨便大家超譯的話那就沒什麼好談的了
所有的物品買賣合約,正常都會有一個交期,Gogoro合約沒明寫
網站寫說由業務安排為主
那今天業務跟我說了11/25以後可交車,我認為就代表輪到我的貨到了
準備好我的貨要給我,只差確定的時間去取貨
沒想到這位大大可以解釋成,不是這一天之後的每一天
所以我買房買車合約上寫的交期,也不代表之後的每一天都可以去跟業務取貨
這應該是法學新解
我買Gogoro遇到的情形是,業務告知一個時間之後可交車
我沒有馬上確定,考慮了交車時間,但還是在業務約定的交車期第一天之前
結果變成我買方的疏忽呢,真是上了一課
你Gogoro業務很忙,空間很小到底是規責於你還是規責於我
你要不要看看所有定型化契約都有規範,賣方延遲出貨有延遲出貨的責任
如果是買方延遲履約取貨,有買方的責任
重點是
Gogoro交車很夯很搶手,大家搶著要排
業務是不會跟我講幾天內要回,不然他先排別人嗎?
整間公司有在任何地方盡到告知或說明的義務嗎?
這麼簡單的訊息也要等到我確定日期要交車,對方才回說再延
延遲幾天也不是什麼大事,不過既然有許多大大認為是我的錯,感謝你們的指教
我真的要好好檢討一下自己在買賣交易上的經驗及應對了
也提醒大家不要犯跟我同樣的錯誤
再次感謝各位撥空觀看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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