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OX64874 wrote:
請問 gogoro...(恕刪)
你把換電池想成加汽油,就會了解了,他不是要靠賣車賺錢,他是想變成中油,賺換電池的錢,這個市場比賣機車好賺多了,而且電池的規格是他的,整個市場都獨佔哦
玉面肥龍王晶哥 wrote:
喔 所以買了這台車 你上下班途中 老闆要你載東西給同行 就是營業用途 受教了
道聽塗說 網友亂說 你哪裡聽說?
條例裡面確實有這一條
本方案不得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如使用者之買賣標的每月騎乘總里程數連續2個月均超過1,600公里時,本方案將被視為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你每個月使用量都超標 正常人一個月會騎超過1600嗎?
里程每個月都這麼高電池的消耗太快 替換的也快 當然要禁止 電池是大家用 不是個人營業散戶使用 懂嗎?
超過才算好嗎 沒超過就是使用者付用電費 我超過了嗎?
Btw講說可以送便當是事實 只是想說明 他跟一般油車一樣 除了一趟跑300km外其餘都能勝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