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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RO方案疑問


DETOX64874 wrote:
請問 gogoro...(恕刪)


你把換電池想成加汽油,就會了解了,他不是要靠賣車賺錢,他是想變成中油,賺換電池的錢,這個市場比賣機車好賺多了,而且電池的規格是他的,整個市場都獨佔哦

otlwu wrote:
你把換電池想成加汽...


沒錯, 他們一開始就講了, 他們要做台灣沒人做的能源網路~

GOGORO只是想改變台灣人對電動車, 慢, 弱, 續航差的先入為主觀念,

一種示範換電和加汽油, 時間差不多的行為模式~

觀迎各大機車商和他們合作~

BUT.....電池是塊大餅~ 沒人想放手, 試問~ 中華汽車那拼裝味十足的機車, 換顆電池,要價多少??

DETOX64874 wrote:
請問 gogoro...(恕刪)


付費解禁的gogoro plus有點誘人,還在觀望中。
真的很想買來當高級買菜車(在市場騎不怕排氣管燙到人)。
iphone 6s 128GB、2012 Macbook pro 13“
他們要當電能版的中油 上面有講了

我想說的只有 等等又要出來酸的人

嫌的真的不用囉嗦 你不買 就是不會買 不用替自己找藉口

去買中華的 然後兩年後3萬在買顆電池把 然後只能騎離家來回25KM

好棒喔 中華的電動車能從台北騎到台中嗎?

自家充電 真棒 棒呆了 沒電回家等幾個小時在出來25KM 棒

真的只能當買菜車呢

GOGORO一顆2.5萬 兩顆5萬

給你三年換一次 比中華多一年好嗎 你肯嗎?

沒事搞全台灣的換電站 跟弄了上千顆的電池 人家幫你承擔了多少東西


水電也要月費 你怎麼

不自己在家用風力發電 水力發電 幹嘛要用電廠的電?

水不會抽地下水 自己煮?

不要都用別人的來限制自己 加油好嗎

這都是藉口 攏洗給貢

總是有一些人買東西總要成本價 員工價 別想了


喔對了 買之前請自行評估 自己負擔的了嗎 不要每個月多吃油的幾百塊就要出來叫苦連天
我覺得跟電信業者算法一樣阿

買機車=買GOGOLO=買手機

繳錢給中油=電費月租=電話費月租

而且他保養費有含在裡面不是?


它是偏貴了點,可是我覺得月租不是甚麼大問題,問題是車體的價格。

不過,禮拜天剛好去家樂福試騎,只能說

質感真好,好想下手,挺有力的,出乎我意料.....


甚麼時候給我中樂透我就去牽一台~


玉面肥龍王晶哥 wrote:
去買中華的 然後兩年後3萬在買顆電池把 然後只能騎離家來回25KM

好棒喔 中華的電動車能從台北騎到台中嗎?

自家充電 真棒 棒呆了 沒電回家等幾個小時在出來25KM 棒

真的只能當買菜車呢0分

GOGORO一顆5萬 兩顆10萬

給你三年換一次 比中華多一年好嗎 你肯嗎?...(恕刪)

怎麼搞的你電池價錢,都比市價貴一倍
kc105 wrote:
怎麼搞的你電池價錢,都比市價貴一倍

你可能不知道人家ggr拿來送便當為家裡賺錢是有多麼的支持睿能。
就算合約明訂不能拿來商業‧營業用途還是超支持的。
玉面肥龍王晶哥 wrote:所謂的禁止使用商業用途 不是個人戶的問題好嗎...(恕刪)

明明合約就寫商業或營業,怎麼會選擇性解釋呢?
是說不遵守也不會怎樣吧?官方頂多動保固這部分。
或者拿可靠資料說一下個人戶無法營業的原因。
喔 所以買了這台車 你上下班途中 老闆要你載東西給同行 就是營業用途 受教了
道聽塗說 網友亂說 你哪裡聽說?


條例裡面確實有這一條

本方案不得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如使用者之買賣標的每月騎乘總里程數連續2個月均超過1,600公里時,本方案將被視為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你每個月使用量都超標 正常人一個月會騎超過1600嗎?

里程每個月都這麼高電池的消耗太快 替換的也快 當然要禁止 電池是大家用 不是個人營業散戶使用 懂嗎?

超過才算好嗎 沒超過就是使用者付用電費 我超過了嗎?



Btw講說可以送便當是事實 只是想說明 他跟一般油車一樣 除了一趟跑300km外其餘都能勝任

玉面肥龍王晶哥 wrote:
喔 所以買了這台車 你上下班途中 老闆要你載東西給同行 就是營業用途 受教了
道聽塗說 網友亂說 你哪裡聽說?
條例裡面確實有這一條
本方案不得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如使用者之買賣標的每月騎乘總里程數連續2個月均超過1,600公里時,本方案將被視為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你每個月使用量都超標 正常人一個月會騎超過1600嗎?
里程每個月都這麼高電池的消耗太快 替換的也快 當然要禁止 電池是大家用 不是個人營業散戶使用 懂嗎?
超過才算好嗎 沒超過就是使用者付用電費 我超過了嗎?
Btw講說可以送便當是事實 只是想說明 他跟一般油車一樣 除了一趟跑300km外其餘都能勝任



這兩張圖是菁英和2015年10月1日的版本。
事實擺在眼前,你也不用爭。官方合約就是寫"本合約不得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差別只在菁英的合約有判斷方法,2015年10月1日的合約沒寫判斷方法。
1600公里只不過是判斷方法而已,重點還是開頭那句"本合約不得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2015年10月1日之後買的沒寫明判斷方法,代表這條限制基本上沒效力,反正官方也不見他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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