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R既然要賣12萬!那就應該免費使用電持才對,因為電池站是大量使用離峰時的便宜電費?才符合政府要全力推廣環保機車的概念。電池站由國家興建提供免費使用電池,GGR負責賣車與制造電池,如此策略才是GGR賣12萬不算貴的算法
virtualbay wrote:不就房東跟房客的關係? 以法律的角度來看這樣的關係有問題嗎? 我不懂法律看不出來有啥問題...(恕刪) 收人錢財當然也要幫人辦點事,吃人嘴軟,拿人手短。跟有些收錢部落客的沒啥兩樣,替業主美化囉
香港保濟丸 wrote:請原諒我太無聊,我已經把機車違規照片寄到警察機關去了!!希望這不是第一批GGR被開罰的交通違規事件!已備份樓主~不用刪文了 官方辦活動就佔用人行道,0001號騎出店外也是人行道,特斯拉停店外紅線下車買Gogoro還自拍上傳GOGORO的IG。現在郊外吃個雞居然被檢舉.......樓主辛辛苦苦發文,卻得不到應有到回報><
bigandy.gm wrote:車主只是據實陳述,哪裏有問題了?的確有站就能交換電池不用等待充電時間啊?您說的沒交換站就走不遠也是事實沒錯,我無法否認。但是車主的說法並沒有要把缺點說成優點,只是說明不需等待充電時間這個優點而已。...(恕刪) 據實陳述沒有錯,不過看你是站在那個角度,只是一再美化而已也不客觀。就跟無良商人沒兩樣,就像我現在喝的飲料一樣,上面寫著果汁含量未達10%,那到底是幾%含量,9%是未達10%,0.1%也是未達10%,就怕ggr是0.01%的實力,這樣也是未達10%,商人有說錯嗎,沒有。因為規範那麼廣隨便我怎麼解釋,這也是據實陳述啊。先騙乎走,卡來作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