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多普達的智慧型手機,並不是很好用,但也是一堆人搶著買,
Apple 的iPhone 也不是甚麼全新科技的產品,只是整合了現有科技,做了一些改善和調整,
使用的流暢度和穩定度,讓使用者驚艷,就大賣了~
我是喊著不買gogoro的,因為我在南部,因為我沒有購車打算,
但覺得gogoro 的性能,設計和作工,感覺很不錯,
所以希望這是個成功的商品,可以行銷更廣,未來可以買一輛或是有更多類似的選擇,
雖說我也講過gogoro的缺點,但仍衷心希望在雙北買得起的人都去買一輛,
然後將問題反映給gogoro。
這樣的話,於私,等gogoro推到南部或同等級電動車出現在南部時,產品就更加成熟了,
於公,希望未來台灣有更多電動車,這樣對環境好,
同時也可以發展新的產業聚落,出去賺外匯拼經濟,
這是理想狀態,當然反向的話,就是後續推廣狀況不好,
銷售沒穩定持續下去,性能電動車的發展也就會慢下來,
其實南部已經有越來越多電動車,也都是自行充電,
充電站的概念似乎只適合高人口密度和高使用人口的都會區,
往南推動,在其他縣市,市中心設充電站尚可,
但市中心往外發散出去要設大量的充電站,效益似乎就薄弱了,
畢竟這電池目前只有單一品牌在使用,而不是眾多品牌通用,如果電池和電車可以脫鉤獨立經營,
充電站的概念才算是真的成功,只是發展初期,電池整合統一是個大問題。
joa307 wrote:
首先避不避稅與產品...(恕刪)
1.外國公司卻老打著國產品牌要台灣政府支持這就很有關係
2.你舉電扇插頭真的很有意思!你怎不反過來說為何GOGORO要弄一個特殊規格不讓消費者在家充電?
只能在交換站換電,電動車的便利性就打了相當大的折扣,逆市場主流這反倒是突顯了他想要吃交換電的市場嗎?
浪費了中油用地真的是更大的便利性嗎?一次就需要兩顆電池費用五萬!小牛可攜式電池我多買一顆放車箱成本也不高續航力也高!
3.新的能源管理???真的只看到壟斷的野心!利用政府資源設立交換站,他當然巴不得別的廠商用他電池,這用租費誰收?這授權費誰收?
全是GOGORO收!!!一開始GOGORO真的不是想賣車跟推廣環保,想的是公司設在外國(避稅)在台灣靠政商關係取得補助以及免費的交換 站點,利用媒體廣宣本土品牌本土廠商要台灣人支持台灣商品!壟斷交換電市場收取授權加使用者每個月的月租費!
4.老宣傳創新?這台灣早有人做!連口號都要仿特斯拉....!這嘴臉真的...
fedora wrote:
不買 法拉力、保時...(恕刪)
講這種個人認為是有問題在的
憑哪一點覺得就是宣稱奢侈電動機車不該補貼? 價錢論? 從現下時空看? 如果日後把通膨加上日益增加的安全環保措施通通納編, 導致普通重型用油機車(有點水準的)幾年後125近十萬, 150上看十一二萬, 或許那時高端一點普通電動機車也加一些價, 但與那時用油普通機車價差幾談不上巨大鴻溝, 還能說成叫奢侈品?
再說你的話"政府輔助的用意,是要刺激民眾購買。節能省碳救地球,改善台灣都市空氣品質,用電動取代傳統燃油,降低碳排放/空氣污染"
gogoro電摩有不符合以上節錄所言嗎? 怎會突然要再加入售價高低當作排除補助要件前提? 售價高無論它再環保純吃電就是該死不配補助???
這種是劣幣逐良幣心態, 還隱含以後作低價差一點的電車就好了補助照有, 好一點規格的電車給消費大眾作什麼又沒補助, 相對擺爛, 對所要鼓勵的綠能環境有何幫助?
如影隨行 wrote:
我想在拿到實車之前...(恕刪)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自己覺得不划算,不...(恕刪)
依照目前的合約來看,快遞和PIZZA店是絕對不可能買的
(以他們的用量,絕對會被判定是"商業或營業用途")
合約原文:
(第五條第4節)
"本方案不得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如使用者之買賣標的每月消耗之電力連續2個月超過85千瓦小時(kW·h),或每月騎乘總里程數連續2個月均超過1,600公里時,本方案將被視為作為商業或營業用途。"
(第七條)
"如有下列任一情事,Gogoro將通知使用者其所符合之情事,並得視情節輕重,暫停提供換電馳服務、縮短免費期間或終止本方案之適用:
(1) 使用者有違反本方案第五條之情形;"
1600/30=53.333(算54好了)
每天54公里,以快遞跟pizza外送車來說是能輕易超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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