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不是gogoro的車主
這幾天看網上的爭議 真是太精采了
終於有人把合約內容放上來 真是感謝
看到其中有一條
(7) 使用者每30日應至少進行1次換電;如使用者連續14日(含)以上不使用買賣標的時,應先將Gogoro®電池自買賣標的中取出。如買賣標的儀表板顯示Gogoro®電池之電量為「零格」,使用者應於24小時內或於下次啟動買賣標的時(以較早屆至者為準),立即進行換電。
連續14天不使用 或是連續29天不使用 是不是只要在30天內進行一次換電,電池有任何問題都不關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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