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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Gogoro Network 對商業行為騎士下達最後通牒,需於 5 月 9 日前轉為商業資費!

maybe0926 wrote:
去年五月和睿能簽的電(恕刪)


你這內容可以自己開一樓跟PO去爆料了

才去年的合約耶

看來狗肉根本是刻意更改合約內容來套殺外送車主
我很想知道當初一年騎10萬公里那個算不算商業用,平均一個月要騎8333.3公里,一天騎277.7公里,跑外送應該賺很大
騎車上下班也是賺錢,也算商業行為吧?
Gogoro不順便禁止騎乘上下班嗎?
封閉系統的東西就是這樣 ... 這台車的一生 維修保養 連能不能騎 都被綁死死 ... 早期連輪胎都可以是特規 ...
我21號用Gogoro官網的「聯絡我們」問了兩個有關「商業用途」的問題,不知為什麼Gogoro在表定的一個工作天還沒回覆我?今天23號又重發一次,希望能得到解答。
狗肉社群看到一堆狂噴文章的有很多點進去個人頁面就是在做外送啊,我就想說什麼時候有正義感的人突然變這麼多了勒...原來是偷雞仔崩潰了
然後有的還會跳針洗一些有的沒的,我就喜歡掛外送包不行嗎?我喜歡整天在外面繞來繞去不行嗎?這類的.....
屁孩吵架逆?加油點好嗎?這種事請恰睿能法務,貼在網路上沒人可以給你解答。
記得之前社群有人真的兩個月都越線只要有給睿能出遊或是上班地點偏遠證明都有放行。
另外啊...你換電頻率用電數據睿能的雲端都有紀錄的啦,你謊報非商業行為很容易被拆穿。
有人說買了車子結果限制一堆又假吃到飽,合約有看嗎?電池所有權是睿能啊...哈囉?
假設外送每個月跑3000公里好了。商用方案你一年就要61200,等同於付電池汰換費。
但如果綁約899吃到飽,一年才10800,半顆電池價格都不到...睿能是營利的能源公司。
怎麼可能給你便宜吃到飽然後操爛他的電池來賺錢?他又不是傻了。



有些人說他原本的合約沒有提到外送,後來又加上去,但是他有提到【包括但不限於】
★本方案不得作為商業使用,商業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快遞業、物流業、租賃業..... (以下省略)★
沒記錯的話這表示不是只有條文面寫到的而已,類似的行為睿能也可以認定是否商業用途。
我個人是覺得睿能後來覺得商業行為比較嚴重的都是外送所以特別標註上去罷了。
ez2dancer wrote:
狗肉社群看到一堆狂噴(恕刪)


簽了合約不代表要照合約走,因為合約如果違法,那就是無效的。

例如很多公司會讓新進員工簽勞動契約,內容可能很有問題,但員工如果想進來工作,還是可以放心簽,因為日後若有爭議,違反勞基法的勞動契約就是無效的。

另外,如果合約可以片面修改,那日後如果增加更多限制,或是漲價,難道沒有問題嗎?

Gogoro如果執意要跟車主對幹,那就算最後法律上還是贏了,對形象還是硬傷。
這個明顯歧視外送員條款 到時候民代 立委介入縮了不要又改口了
等著看要用哪套說詞來圓
哈....他在叫大家投奔充電模式.....ie125的懷抱
jjidddde wrote:
哈....他在叫大家(恕刪)

要去快去喔,我精神支持外送的買兩台IE125輪流騎,換電站留給我們一般用途的使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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