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直接告法院聲請侵權危害生命安全,結案後一直告,告到請新聞記者說明gogoeo製造車商是多麼的爛,也請台灣人未來買車一律用自己的立合約書簽,如果不要就千萬別買,看他們賣給誰,等時間久了自然未來就會朝方向發展,你忍住不買自然而然就會開始習慣性地保護自己,而不是用錢買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