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把輔助款「預先扣除車價」,當做是售價,這部份雖然不可取,但坊間業者好像也差不多是這樣操作。
2. 買部機車,以所有權角度來看,如同其他網友的調侃:「權利車」!這形容的真的很貼切。
3. 車輛本身就「已具有之功能」,確可以用不同計價模式來「開啟」,這樣的銷售模式很另人感到搖頭(所以想請問,若以最低階的來當標準,那越往上,就是「純利」囉?!)
對於上述之第 2、3 點,說真的,目前此車並不適合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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