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WK wrote:
至今依然用最省的手機月租費(TSTAR 88元/M),網路用小區與公司的~~能一個月花數百元甚至1000多元在"電池月租費"上,這種消費能力還好意思拿補助哦..??
用得起狗狗樂就應該要有"優越感"才是,花大錢作環保還可以支持台灣新創產業,這是有錢人才能擁有的消費行為
(恕刪)
政府政策
對所有電動車, 都有補助
包括
TOYOTA 的油電車............

您
應該去向現在的"蔡英文政府", 反應這個電動車補助的問題,
挑撥(富人/窮人)
在這邊打這種嘴砲,
是沒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