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車主換電池被玻璃割傷第一時間居然說「不是要討拍」「只是想提醒大家要小心」以免觸怒擁護者說三道四正常情況應該是所有車主「感同身受」「替妳覺得驚恐」「支持妳求償」「一起督促廠商改進」應該是這樣吧?難道說我錯了?
tengai225 wrote:一位車主換電池被玻璃...(恕刪) 想不到你可以腦補這麼多原苦主 沒講的事情 要你這麼想 不要出門比較對每時每刻都有人因為各種因素受傷當然你只是因為可以撿槍 又在 高潮高潮高高潮這算不算一種 職業傷害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