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果殼律師]你遲早要面對的gogoro電池合約




這個律師提出的觀點
我認為算理性客觀

PS : "你說的對" 這位網友, 請不要秒回: 老子就是錢多,願意多繳
真的錢多,會去買法拉利、麥拉倫
每次討論問題,都這樣回,就什麼都不用討論了,請這位GO粉自重喔
不然我懷疑你是狗黑反串狗粉
2021-03-01 16:09 發佈
可能有狗肉負評恐慌症加憂鬱症

看到負評就開始激動加脫線
指名找我?

我一直都用499,含保養

用起來每公里1.86元

比很多油車成本便宜

你會算嗎!跟外行的狗黑討論資費幹嘛!你就到處發文引戰而已,懂什麼?

提出我哪時候說過老子錢多了,不然你就是造謠

都老屁股了,連個視頻都貼不好,嘴砲的很不專業



maxwu123 wrote:
這個律師提出的觀點我...(恕刪)
你說的對 wrote:
指名找我?我一直都用499...(恕刪)


不只月租費問題

你每次討論東西,講不過就開大絕

"是多少錢啦、你付不起喔"

這樣不是在討論問題

看完這個律師怎麼說吧~法條都拿出來講了
maxwu123 wrote:
這個律師提出的觀點我...(恕刪)

我的錢就是比你多!
怪了,我iPad無法播放。
maxwu123 wrote:
看完這個律師怎麼說吧~法條都拿出來講了


你有看嗎?你看了甚麼?又看到了甚麼?
律師有提到中華民國哪條法律嗎?

心瞎?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maxwu123 wrote:
這個律師提出的觀點我(恕刪)


就標題(懶得看內容)
以目前似乎租電池較具有機動性
且勉承擔電池衰退損害

但....
等發展到平均時速7、80
里程可達120以上
月費500以下
車價在75000以下時
大概就會捨棄油車啦
突然發覺偶只是個01街友 >
這只理性了一半而已

換電就代表電池不是你買的

電池是GGR的

表示你要遵守他訂出來的使用規則

公司是他花錢開的 系統是他花錢研發的

他不想公司受到損失,要保障電池的使用壽命

當然要訂出各種使用條款阿

不然這樣說好了

你今天去漫畫店租漫畫

不論你因為各種原因讓漫畫不見了

難道漫畫店不會要你賠一本嗎

今天你借了一本漫畫

佔在你手上30天不還

後面想要看的人都在排隊

漫畫店不會想要訂條規則讓你趕快還嗎

當然啦

你可以說這是你GGR的事情啊

電池是你家的 干我什麼事情

你憑什麼要我改合約就改合約 憑什麼說要自己來拿我車裡的電池

那麼你還是去買充電車吧

你買了一台車 裡面卻有一部份是租用的

本來就是會產生各種奇奇怪怪的情境

風險就是要用錢錢解決阿

那麼誰要來承擔風險?
看完影片,覺得三個問題都是討論過的老問題。

1.「吃到飽」外送員資費問題:
之前問過電車外送員,月付1200元,騎了數千公里,可以比油車省了兩千多元。他說,以油車在都市裡摧摧煞煞停停的情形,並不是長途高速一直行駛,所以就算騎了新型款式,也不會省油,油耗約每公升30KM左右。

2.每個月必換一次電池,以免損害電池受罰:
爭議處大多因為出國或長時間沒用,建議至店家辦理停用,就沒有這問題,也可省月租費。或者,交給有騎機車的親友,幫忙輪流騎即可。

3.第十一條損害賠償問題:
新版已經修改了,正常的車禍損毀或失竊,不用賠償,但是違法者例外。以下引用自gogoro網站公告合約內容。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服務合約

附錄一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賠償豁免方案
豁免範圍
使用者於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賠償豁免方案(下稱「本豁免」)之有效期間內,享有下述權利: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如有毀損或失竊時,使用者被免除依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賠償標準負擔賠償責任。惟如發生本豁免所規定之除外情形,使用者仍需依附錄三之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賠償標準負擔賠償責任。
使用者依本豁免所享有之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賠償豁免,其豁免範圍以使用者所當時所使用之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本身為限,且總數量上限為2顆。

除外情形
如有下列任一情形,使用者仍須依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賠償標準負擔賠償責任:
因下列行為或情形所導致者:
使用者或其授權之人未遵循附錄二之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保管規則中的保管事項。
使用者或其授權之人違反本合約第六條第(2)、(3)、(5)、(6)款之任一款規定。
使用者或其授權之人酒精濃度超標,或服用毒品、麻醉藥品等相類似物,構成交通法規之不能安全駕駛,卻仍騎駕買賣標的。
使用者或其授權之人之故意行為。
使用者或其授權之人之故意犯罪行為或使用者將買賣標的作為犯罪行為之工具。
使用者或其授權之人將買賣標的作為競速或駕訓用途。
使用者或其授權之人有違反交通法規之情事。
其他經睿能新動力認定非屬正常狀態下使用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之行為。
未盡下列義務時:
使用者或其授權之人未於發現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毀損或失竊後立即通知睿能新動力。
使用者未於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毀損後7日內辦理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賠償豁免程序,並同時將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返還予睿能新動力。
使用者未於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失竊後7日內辦理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賠償豁免程序,提供報案三聯單影本及其他睿能新動力認為足以證明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失竊之文件,並同時簽署睿能新動力要求之文件切結確實有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失竊,無法返還 Gogoro Network™ 智慧電池之情形。
ukj2621004 wrote:
看完影片,覺得三個問...3.第十一條損害賠償問題:
新版已經修改了,正常的車禍損毀或失竊,不用賠償,但是違法者例外。以下引用自gogoro網站公告合約內容。(恕刪)
但是違法者例外 一堆人騎路肩 算不算違法者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