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我是去年11月中下旬在新北市直營店訂購 Gogoro 2 Plus 的準車主,一直很期待領車,也很想跟大家一樣享受電動車騎乘的樂趣。
12月中旬時,業務有通知總公司有配到車,但若立刻領車,因新北市補助名額已用罄,業務詢問我是否要延到元旦過後再配車領牌,這樣才能領取108年度的補助,業務也會協助處理發票更換事宜。
當時我心想,還差半個月而已,就等吧!業務也允諾會在元旦過後處理配車領車事宜。
結果今天詢問業務,業務卻告知,因新北市的補助公告未公布,所以若現在配車領車,公司會要求客戶簽署放棄補助切結書;若不願簽署,建議等到新北市公告後再領牌領車。
其實對這說法我是蠻存疑的,補助對象一般都是以「補助年度購車領牌」的車輛為限,很少有聽過是「以公告日期後領牌車輛」為主。
想詢問有沒有朋友有遇到一樣的情形?
jeremy1006 wrote:
若「新北市政府延到今年四、五月才公佈2019年的補助款事宜」
那是否就變成:
11月買車下訂付清,隔年4、5才領牌交車?
事實大概就是如此吧,除非公司願意讓你不簽放棄協議可領補助而掛牌,又到時候政府公佈補助的月份會溯及以往至1月起始,不然就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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