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網路上自售車
之前有約成的都約一約都被放鳥 我怕到了
a買方也是網路客說要現金買跟我約下禮拜二我也跟他說好
是星期五得事情
星期六打給他一直無法接電話 說只能打字
這樣子不確定因素很大
b買方也是網路跟我約看車
看完有跟我下訂金也是現金要跟我買車
我回家就跟a買方說人家付訂金
他一直跟我說我沒有告知他要付訂金
如果要付訂金他就直接轉帳給我就好了
買賣車不是原本就是看誰先付訂金就先賣誰
問題1
是一台50萬的車她單單只看照片就說要買
沒有看過車 b買方是看過車付訂金了
a買方我們有是在line傳訊息
有說要賣他後來沒有賣
請問各位大大 他可以告我什麼罪
我考慮因素就是他沒有看車只看到照片就說要買要過戶了
b買方有看過車
我當然會優先賣給b買方
無簽約無訂金 只有line傳訊息承諾對方
蘇昶璇 wrote:
line上說約說要賣他車 可是沒有賣 可以告我什麼罪?
就是網路上自售車 之前約一約都被放鳥
a買方說要現金買跟我約下禮拜二 我也跟他說好 是星期五得事情 星期六打給他都無法接電話 這樣子不確定因素很大
b買方也是網路跟我約看車 看完有跟我下訂金也是現金要跟我買車
我回家就跟a買方說人家付訂金 他一直跟我說 我沒有告知他要付訂金 如果要付訂金他就直接轉帳給我就好了 買賣車不是原本就是看誰先付訂金就先賣誰
我如果b買方不接 如果星期二被a買方放鳥我不就又要重找買家
問題是一台50萬的車她單單只看照片就說要買 沒有看過車 b買方是看過車付訂金了
像這種問題a買方我們有是在line傳訊息 有說要賣他後來沒有賣
請問各位大大 他可以告我什麼罪
我考慮因素就是他沒有看車只看到照片就說要買要過戶了 b買方有看過車 我當然會優先賣給b買方
無簽約無訂金 只有line傳訊息承諾對方
言而無信 不知其可


依契約自由原則,口頭約定亦有效力
民法 第 153 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
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
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民法 第 267 條
當事人之一方因可歸責於他方之事由,致不能給付者,得請求對待給付。
但其因免給付義務所得之利益或應得之利益,均應由其所得請求之對待給
付中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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