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幾個名詞定義好:車主:行照上的那個保險人:保險公司被保險人:保險單上面那個等著出事的那個,也是計算費率的基礎基本上如果是受傷的部分,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的理賠只要經過「車主」同意而駕駛的,都在理賠範圍內但車損的財物損失部分,如果駕駛人非「車主」的直系親屬或是4等親之外的朋友「還是會賠」但會對這個駕駛人進行代位求償安捏共,咁有聽懂??